公告日期:2024-06-21
证券代码:601801 证券简称:皖新传媒 公告编号:临 2024-049
安徽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权益
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
A 股每股现金红利 0.305 元
相关日期
股份类别 股权登记日 最后交易日 除权(息)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
A股 2024/6/28 - 2024/7/1 2024/7/1
差异化分红送转: 是
一、 通过分配方案的股东大会届次和日期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经公司 2024 年 5 月 10 日的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 分配方案
1. 发放年度:2023 年年度
2. 分派对象:
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安徽新华传媒股份有限
公司回购(以下简称公司)全体股东(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除外)。
根据《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以
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回购的股份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利润分配、
公积金转增股本、认购新股和配股等权利。
3. 差异化分红送转方案:
(1) 差异化分红送转方案
根据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
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3.05 元(含税),不进行送股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股份的基数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为 1,989,204,737 股,扣减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31,273,500 股,实际参与分配的股本数为 1,957,931,237 股,拟派发现金红利总额597,169,027.29 元(含税)。
(2) 本次差异化分红送转除权除息计算依据
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按照以下公式计算除权除息开盘参考价:
除权(息)参考价格=(前收盘价格-现金红利)÷(1+流通股份变动比例)。
由于公司本次分红为差异化分红,上述公式中现金红利及流通股份变动比例指根据总股本摊薄调整后计算的每股现金红利及流通股份变动比例。根据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公司本次仅进行现金分红,不进行送股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因此,公司流通股不会发生变化,流通股份变动比例为 0。
每股现金红利=(参与分配的股本总数×实际分派的每股现金红利)÷总股本=1,957,931,237×0.305÷1,989,204,737≈0.3002 元/股。
因此,公司本次权益分派除权(息)参考价格=(前收盘价格-每股现金红利) ÷(1+流通股份变动比例)=(前收盘价格-0.30020)÷(1+0)=前收盘价格-0.3002元/股。
三、 相关日期
股份类别 股权登记日 最后交易日 除权(息)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
A股 2024/6/28 - 2024/7/1 2024/7/1
四、 分配实施办法
1. 实施办法
(1)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红利委托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向
股权登记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登记在册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办理了指定交易的股东派发。已办理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于红利发放日在其指定的证券营业部领取现金红利,未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红利暂由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保管,待办理指定交易后再进行派发。
(2)派送红股或转增股本的,由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根据股权登记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登记在册股东持股数,按比例直接计入股东账户。
2. 自行发放对象
公司控股股东安徽新华发行(集团)控股有限公司的现金红利由公司自行派发,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
3. 扣税说明
(1)对于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自然人股东及证券投资基金,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证监会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2]85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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