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3-02-28
证券代码:601801 证券简称:皖新传媒 公告编号:临 2023-006
安徽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确认公司向关联方租赁物业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安徽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简称“皖新传媒”、“公司”)于2016年实施创新型资产运作模式,因过渡性安排,过渡期内公司子公司的房屋租赁事项构成了关联交易,目前至不可撤销的剩余全部租赁期限内,公司下属公司应向项目公司支付租金总额合计约为2.69亿元。
●本项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为止,在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同一关联方发生关联交易金额0.43亿元(未经审计),与其他关联人发生相同关联交易类别的关联交易总额约为0.57亿元(未经审计)。
●过渡期内,公司子公司与项目公司之间的房屋租赁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项交易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临时)会议、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一、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201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内部资产重组的议案》及《公司关于以部分自有门店物业为标的资产开展创新型资产运作模式暨涉及首发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相关资产转让的议案》,公司在以16处自有门店物业的房产权及对应的土地使用权出资设立13家“书店管理有限公司”(简称“项目公司”)后,以16处自有门店物业的房产权及对应的土地使用权作为标的资产,分为“资产包一”和“资产包二”开展创新型资产运作模式。
其中,“资产包二”涉及的8处自有门店(合肥三孝口店、长丰书店、肥西
书店、肥东书店、阜阳图书城、蚌埠图书城、淮北图书城、淮南图书城)的全部相关权益通过挂牌转让方式,以不低于国资管理部门备案通过的评估值转让给兴业国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设立的兴业皖新阅嘉私募基金第一期,最终权益受让方为资产专项计划“兴业皖新阅嘉一期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资产支持证券”(以下简称“兴业皖新阅嘉资产支持证券”)。根据相关约定,上述权益转让完成后,原经营上述门店的公司下属公司将拥有继续以市场价格分别租用上述8处物业继续用于门店经营的权利,相关租赁协议到期后,公司拥有继续优先租赁上述物业的权利,以用于公司业务的持续经营。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办理相关权益转让及后续相关手续及所有事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临2016-056、临2016-068、临2016-071、临2016-074、临2017-001、临2020-008)。
2016年10月,公司经营上述门店的全资子公司合肥新华书店有限公司、阜阳新华书店有限公司、蚌埠新华书店有限公司、淮北新华书店有限公司及淮南新华书店有限公司(简称“5家下属公司”)分别与“资产包二”涉及的8处门店物业所属的项目公司(合肥阅享书店管理有限公司、合肥阅泉书店管理有限公司、合肥阅丰书店管理有限公司、合肥阅山书店管理有限公司及合肥阅田书店管理有限公司)签订了《房屋租赁合同》,以市场价格租赁8处门店物业用于公司业务的持续经营,租期自2016年10月1日至2036年9月30日,其中第1-12年租期为不可撤销租赁期,第13-20年租期由合同双方协商确认。
由于2020年2月26日为兴业皖新阅嘉资产支持证券券存续期内的第一个回售兑付日,作为过渡性安排,拟按创新型资产运作模式方案计划,由安徽皖新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简称“皖新租赁”)行使优先收购权先进行回售,承接兴业皖新阅嘉资产支持证券项下资产及权益后,持有期间未完成向第三方转让,公司下属公司与项目公司之间的租赁事项继续构成关联交易。
由于2023年2月26日为兴业皖新阅嘉资产支持证券存续期内的第二个回售兑付日,作为过渡性安排,拟按创新型资产运作模式方案计划,将由控股股东安徽新华发行(集团)控股有限公司(简称“新华控股”)和皖新租赁共同行使回售,承接兴业皖新阅嘉资产支持证券项下资产及权益后,再择机向第三方进行转让。未完成向第三方转让资产及权益之前,公司下属公司与项目公司之间的租赁事项继
续构成关联交易。
皖新租赁系公司控股股东新华控股的全资子公司。由于过渡性安排,在过渡期内,兴业皖新阅嘉资产支持证券项下的5家项目公司与公司5家下属公司之间的租赁业务构成了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本项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为止,在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同一关联方发生关联交易金额0.43亿元(未经审计),与其……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