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0-05-14
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与内控委员会
关于关联交易事项的书面审核意见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以及《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与内控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与内控委员会对将提交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的《关于三公局与中国城乡共同成立项目公司并投资哈尔滨市城镇污水处理特许经营项目所涉关联(连)交易的议案》所涉及的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核,认为该等关联交易系正常经济行为,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交易遵循了公平、公正、自愿、诚信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或股东利益,特别是非关联股东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予以同意。
(审计与内控委员会委员签字页附后)
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审计与内控委员会
二〇二〇年五月十二日
(此页无正文,系《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与内控委员会关于关联交易事项的书面审核意见》签字页)董事会审计与内控委员会成员签字:
魏伟峰 黄 龙
郑昌泓
二○二○年五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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