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交建:中国交建2023年度利润分配及股息派发方案的公告
中国交建资讯
2024-03-28 20:56:23
  • 19
  • 25
  •   ♥  收藏
  • A
    分享到:

公告日期:2024-03-29


证券代码:601800 证券简称:中国交建 公告编号:临 2024-018
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及股息派发方案公告

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公司每股普通股派发人民币 0.29253 元的股息。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本年度现金分红占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 20%,低于30%,主要原因考虑公司所处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和经营模式,公司日常经营周转的资金需求量较大,需要积累适当的留存收益,以解决公司资金需求。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按照中国会计准则,公司 2023 年度合并财务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约 238.12 亿元。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 2023 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公司按照不少于当年归属于普通股股东净利润 238.12
元的 20%向全体股东分配股息,即以 2024年 3 月 28日总股本 16,280,111,425 股
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派发每股人民币 0.29253 元的股息(含税),总计人民币约 47.62 亿 元。 本次利润分配将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
数,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二、本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低于 30%的情况说明

公司 2023 年度拟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额约为 47.62 亿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
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低于 30%。具体原因说明如下:

(一)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3 年-2025 年)

根据公司优先股发行申报要求,2023 年 1 月份制订《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
划(2023 年—2025 年)》并经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一是公司根据《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在弥补亏损、足额提取法定公积金、任意公积金以后,公司每年向普通股股东以现金形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供普通股股东分配利润的百分之十。

二是在 2023 年-2025 年期间,公司在制定分红方案时将综合考虑行业特点、
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重大资金安排需求而制定。差异化分红政策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简称上市公司分红指引)的要求。

(二)公司所处发展行业情况

从“十四五”规划看,国家制定的一系列重大战略将形成基建领域新的增长点,为建筑行业带来新的发展动力,因此公司仍处于大有可为的机遇期。然而,公司所处的建筑行业属于充分竞争行业,市场竞争激烈,行业资产负债率较高,应收账款和存货金额较大,所属施工项目具有点多、面广、单体体量大、生产周期长的行业特点,因此用于维持日常经营周转的资金需求量较大。

(三)公司发展阶段和资金需求

公司为抢抓市场机遇,持续进行深化改革,加大业务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力度,寻求新的效益增长点,在基础设施转型升级及基础设施投资领域、收并购业务投入大量资金,以积累适当的留存收益,解决发展过程中面临的资金问
题。综合分析来看,公司仍处于发展成长阶段。 此外,受国内经济环境、部分地方业主资金支付能力下降等因素影响,公司回款呈现压力。

随着公司加大业务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力度,积极培育壮大新业务,因此需要大量的资金支持。公司将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合理安排资金需求,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确保公司持续、健康、稳健发展,为股东创造更大回报。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4年 3月 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经全体董事一
致同意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及股息派发方案的议案》。本次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经审议认为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政策有利于保证股利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及《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