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1-04-22
常州星宇车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星宇转债”开始转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可转债转股代码:191040
转股简称:星宇转股
转股价格:158.00元/股
转股期起止日期:2021年4月28日至2026年10月21日
一、 可转债发行上市概况
(一)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常州星宇车灯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262号)核准,公司于2020年10月22日公开发行了1,50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15亿元,期限6年。
(二)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0〕358号文同意,公司150,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将于2020年11月16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转债简称“星宇转债”,转债代码“113040”。
(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和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公司该次发行的“星宇转债”自 2021 年 4 月28 日起可转换为本公司 A 股普通股。
二、星宇转债转股的相关条款
(一)发行规模:人民币150,000万元;
(二)票面金额: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三)票面利率:第一年 0.2%、第二年 0.4%、第三年 0.6%、第四年 0.8%、
第五年 1.5%、第六年 2.0%;
(四)债券期限:6 年,自 2020 年 10 月 22 日至 2026 年 10 月 21 日;
(五)转股期起止日期:2021 年 4 月 28 日至 2026 年 10 月 21 日;
(六)转股价格:158.00 元/股。
三、转股申报的有关事项
(一)转股代码和简称
可转债转股代码:191040
可转债转股简称:星宇转股
(二)转股申报程序
1、转股申报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报盘方式进行。
2、持有人可以将自己账户内的星宇转债全部或部分申请转为本公司股票。
3、可转债转股申报单位为手,一手为1,000元面额,转换成股份的最小单位为一股;同一交易日内多次申报转股的,将合并计算转股数量。转股时不足转换1股的可转债部分,本公司将于转股申报日的次一个交易日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现金兑付。
4、可转债转股申报方向为卖出,价格为100元,转股申报一经确认不能撤单。
5、可转债买卖申报优先于转股申报。对于超出当日清算后可转债余额的申报,按实际可转债数量(即当日余额)计算转换股份。
(三)转股申报时间
持有人可在转股期内(即2021年4月28日至2026年10月21日)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日的正常交易时间申报转股,但下述时间除外:
1、星宇转债停止交易前的可转债停牌时间;
2、本公司股票停牌时间;
3、按有关规定,本公司申请停止转股的期间。
(四)转债的冻结及注销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对转股申请确认有效后,将记减(冻结并注销)可转债持有人的转债余额,同时记增可转债持有人相应的股份数额,完成变更登记。
(五)可转债转股新增股份的上市交易和所享有的权益当日买进的可转债当日可申请转股。可转债转股新增股份,可于转股申报后次一个交易日上市流通。
可转债转股新增股份享有与原股份同等的权益。
(六)转股过程中的有关税费
可转债转股过程中如发生有关税费,由纳税义务人自行负担。
(七)转换年度利息的归属
星宇转债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计息起始日为本可转债发行首日,
即 2020 年 10 月 22 日。在付息债权登记日前(包括付息债权登记日)转换成股
份的可转债不享受当期及以后计息年度利息。
四、可转债转股价格的调整
(一)初始转股价格和最新转股价格
星宇转债的初始转股价格为158.00元/股,最新转股价格为158.00元/股。
(二)转股价格的调整方法及计算公式
在本次发行之后,若公司发生派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以及派发现金股利等情况,公司将按下述公式进行转股价格的调整:
派送股票股利或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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