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26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上海华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保荐总结报告书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上海华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786 号)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上海华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峰铝业”
或“公司”)于 2020 年 8 月 26 日首次公开发行普通股(A 股)24,963 万股,每
股面值 1.00 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3.69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 92,113.47 万
元,扣除发行费,募集资金净额共计人民币 88,518.30 万元。上述资金于 2020 年9 月 1 日全部到位,由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0〕第 ZF10776 号《验资报告》。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或“保荐机构”)作为承接华峰铝业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履行持续督导职责
期限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
“《保荐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 号——持续督导》《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出具本保荐总结报告书,具体情况如下:
一、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承诺
1、保荐总结报告书和证明文件及其相关资料的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自愿接受中国证监会对保荐总结报告书相关事项进行的任何质询和调查;
3、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自愿接受中国证监会按照《保荐办法》的有关规定采取的监管措施。
二、上市公司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上海华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 Shanghai HuafonAluminium Corporation
证券简称 华峰铝业
证券代码 601702
成立日期 2008 年 7 月 10 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0006778116730
注册资本 99,853.06 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 陈国桢
注册地址 上海市金山区月工路 1111 号
办公地址 上海市金山区月工路 1111 号
电话号码 021-67276833
电子信箱 hfly@huafeng.com
网址 www.huafonal.com
本次证券发行类型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
本次证券上市时间 2020 年 9 月 7 日
本次证券上市地点 上海证券交易所
三、保荐机构情况
保荐机构名称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 618 号
法定代表人 朱健
保荐代表人 王俊虎、倪霆
联系方式 021-38670666
四、保荐工作概述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原保荐机构(以下简称“原保荐机构”),持续督导期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上市之日起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止。公司于 2022 年 5 月 18 日召开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上海华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因本次非公开发行需要,公司决定聘请国泰君安担任本次非公开发行 A股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保荐办法》的相关规定,另行聘请的保荐机构应当完成原保荐机构未完成的持续督导工作。
在承接的持续督导期内,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严格按照《保荐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 号——持续督导》等相关规定,承担持续督导公司履行规范运作、信守承诺、信息披露等义务,具体包括:
(一)督导公司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有效执行并完善防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有效执行并完善防止董事、监事、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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