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化股份:独立董事关于公司为子公司银行贷款提供担保事项的独立意见
滨化股份资讯
2013-04-28 16:38:35
  • 点赞
  • 评论
  •   ♥  收藏
  • A
    分享到:

公告日期:2013-03-01

   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为子公司银行贷款提供担保事项的独立意见
为满足子公司融资需要,公司2013年拟为子公司银行贷款提供担保,担保总
额不超过53,000万元,并将该事项提交于2013年2月27日召开的公司第二届董事
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公司董事会向我们提供了有关材料。我们独立审查了公司
提供的相关材料并主动调查获取了相关信息。在对材料认真审核并基于独立判断
的立场,我们认为:
结合2013年子公司的银行借款筹资计划来看,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是子公
司业务发展的切实需要,也是为了确保子公司银行融资渠道畅通的考虑。
同时,根据《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
问题的通知》(证监发字[2003]56号)以及2005年末证监会、银监会联合颁发
的自2006年1月1日起生效的《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的有关规
定,按照每次担保发生前逐笔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履行对外担保审批
程序,程序重复,耗时长。因此在科学合理预计的前提下,由年度股东大会一次
性审议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简化了审核程序,节约了时间。同时,鉴于
被担保对象为公司子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主体,有别于其他一般对外担保,
担保风险低,对公司和股东无不利影响,也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总额为53,000万元人民币,其中:山
东滨化东瑞化工有限责任公司25,000万元;山东滨化热力有限责任公司10,000
万元;山东滨化瑞成化工有限公司5,000万元;山东滨化海源盐化有限公司5,000
万元;山东滨化燃料有限公司2,000万元;滨州嘉源环保有限责任公司1,000万元;
山东滨化新型建材有限责任公司5,000万元。本次担保在获得董事会批准后,尚
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独立董事:张国民 张小炜
严爱娥 刘嘉厚
2013 年 2 月 27 日



1

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关联交易相关事宜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关联交易实施指
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对事先收到的《关
于公司关联交易相关事宜的议案》的相关资料进行了认真审阅,现对关联交易事
项发表事前意见如下:
该议案中的关联交易均为公司日常关联业务,交易的原因主要为降低成本,
实现优势互补及服务。相关交易均采取市场价格,不存在转移利润及其他侵害公
司股东利益的行为,对上市公司独立性不存在影响。关联交易遵循了平等、自愿、
等价、有偿原则,关联交易价格未偏离市场独立第三方的价格,不存在损害公司
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况。关联交易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维护了上市公司和全
体股东包括非关联股东和中小股东的利益,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同意将《关于公司关联交易相关事宜的议案》提交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
议审议。该议案在获得董事会批准后,尚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独立董事: 张国民 张小炜 严爱娥 刘嘉厚
2013 年 2 月 26日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文属于研究报告栏目,仅为机构或分析人士对一只股票的个人观点和看法,并非正式的新闻报道,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