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0-04-28
证券代码:601677 证券简称:明泰铝业 公告编号:临 2020-008
河南明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河南明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明泰铝业”或“公司”)于 2020 年4 月 17 日以电子邮件和电话通知方式发出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的通知,
并于 2020 年 4 月 27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以现场表决方式进行,会议应参
加董事 7 名,实参加董事 7 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河南明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会议由董事长马廷义先生主持,公司部分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9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9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9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9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披露的公告);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9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9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披露的公告);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依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 2019 年实现净利润提取 10%法定盈余公积金后,以未来实施本次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公司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
红利 1.00 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转入下一年。
公司自上市以来每年度现金分红方案不低于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00 元(含
税),实施了稳定的、连续的现金分红。鉴于当前公司处于转型升级发展阶段,重点布局进军交通轻量化、航空航天、新能源新材料等用铝领域,正在建设当中的 “年产 12.5 万吨车用铝合金板项目”、“铝板带生产线升级改造项目”、韩国光阳铝业、河南明晟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等重大项目资金需求较大。且铝加工属于典型的资金密集型行业,充足的日常运营自有资金有利于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提升公司竞争力。加之当前新冠肺炎疫情在全球的蔓延对经济造成冲击,公司储备一定数量的现金可大幅提高抗风险能力,在保证公司日常运营及发展资金充足的同时充分考虑投资者回报需要,公司 2019 年度采取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00 元(含税)的利润分配预案,以 2020 年 3 月 31 日总股本 616,301,046 股
为基数测算,2017 年度至 2019 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将达 23,554.20 万元,占公司
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 40.04%,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关于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低于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 30%的规定,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发布的公告。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9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9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9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7、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9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披露的公告);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8、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9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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