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5-12-24
证券代码:601677 证券简称:明泰铝业 公告编号:临2015-089
河南明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河南明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12月13日以电子邮件和电话通知方式发出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的通知,并于2015年12月23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以现场方式进行,会议应参加董事7名,实参加董事7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河南明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会议由马廷义先生主持,公司部分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郑州明泰交通新材料有限公司进行增资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郑州明泰交通新材料有限公司进行增资,本次增资金额为20,000万元。另外,以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3,500万元投入此全资子公司缴纳前期剩余未缴纳股本款项。详细内容请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河南明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郑州明泰交通新材料有限公司进行增资的公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76,175,430.00元,本次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没有与募投项目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详细内容请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河南明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公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3、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郑州明泰交通新材料有限公司开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签署四方监管协议的议案》。
为了保证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全资子公司郑州明泰交通新材料有限公司拟开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与银行、公司及保荐机构签署四方监管协议。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河南明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1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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