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9-01-25
证券代码:601636 证券简称:旗滨集团 公告编号:2019-011
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9年度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1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进口原燃料、设备的实际需要开展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2019年度开展的远期结售汇业务累计交易金额不超过等值40,000万元人民币(按照远期结售汇合同约定的币种、汇率计算)。
该事项无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目的
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以货币保值和规避汇率风险为目的。人民币汇率2018年经历了从升值到贬值的震荡波动和转换过程,由于目前公司部分原燃料及设备自国外进口,主要采用外币进行结算,因此当汇率出现较大波动时,汇兑损益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会造成一定影响。为了降低汇率波动风险以及对公司成本和利润的影响,使公司专注于主业生产经营,经审慎考虑,公司拟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公司拟开展的远期结售汇业务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真实具体的进出口业务为依托,以规范、稳健为原则,不做无实际需求的投机性交易,不进行单纯以盈利为目的外汇交易,通过锁定汇率,避免汇率大幅波动导致的不可预期的风险。
二、远期结售汇业务概述
公司远期结售汇业务是指公司(包括下属全资子公司)与银行签订远期结售
汇合同,约定将来办理结汇或售汇的外汇币种、金额、汇率和期限,到期再按照该远期结售汇合同约定的币种、金额、汇率办理结汇或售汇的业务。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只限于从事与公司真实交易所使用的主要结算货币相同的币种,开展交割期与预测收(付)款期一致,且金额与预测收(付)款金额相匹配的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
三、远期结售汇业务的可行性分析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在授权额度内开展与银行的远期结售汇业务,是出于从锁定结售汇成本的角度考虑,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合理控制采购成本,使公司保持较为稳定的利润水平,符合公司未来经营发展需要,风险可控,未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
四、预计开展的远期结售汇业务额度、期限和授权情况
2019年度公司预计进口原燃料及设备金额4.8亿元。为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造成的影响,公司(包括下属全资子公司)预计2019年度拟开展的远期结售汇业务累计交易金额不超过等值40,000万元人民币(按照远期结售汇合同约定的币种、汇率计算)。每笔业务交易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范围内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具体办理实施。授权有效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
五、独立董事意见及监事会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同意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公司开展远期结汇业务是为控制进口原燃料成本,规避汇率波动风险而采取的合理措施,有利于保证公司盈利的稳健性,符合公司生产经营和战略发展需要。公司目前已制定了《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远期结售汇业务内部控制制度》,提出了相应的风险控制措施,对远期结售汇业务的操作环节和流程作了明确规定,进一步降低了业务操作风险。公司本次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公司董事会已经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办理远期结售汇业
务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监事会认为:公司开展与银行的远期结汇业务是公司为规避汇率波动风险,锁定降低结售汇成本而采取的措施,有利于确保公司年度经营目标的实现,符合公司未来经营发展需要,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本次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及有关规定。
六、远期结售汇业务风险分析
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遵循锁定汇率风险的原则,不做投机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交易可以在汇率发生大幅波动时,部分抵消或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的影响,使公司专注于生产经营,但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交易也可能存在如下风险:
1、汇率波动风险:在汇率行情变动较大情况下,银行远期结售汇汇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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