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股股东重整意向投资人身份落定 会稽山、精功科技控股权或将变更
会稽山资讯
2022-05-17 20:50:55
  • 72
  • 127
  •   ♥  收藏
  • A
    分享到:
来源:证券日报网


K图 601579_0


K图 002006_0

  5月17日,会稽山与精功科技双双披露了控股股东精功集团有限公司(下称“精功集团”)司法重整最新进展。截至重整投资人报名截止时间,唯一缴纳尽调保证金并正式报名成功的意向投资人为中建信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下称“中建信”)。


  据此前的招募公告,此次重整核心资产范围包括了精功集团持有会稽山股份中的1.49亿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持股比例为29.99%,也包含了持有精功科技股份中的1.37亿股股份,对应持股比例为29.99%,由此可能导致上述两家上市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


  中建信实力参与“精功系”重整


  由于控股股东重整意向投资人身份一直未能落定,黄酒龙头会稽山在二级市场上热度高企,股价在短短一个月内便翻倍。


  全联并购公会信用管理委员会专家安光勇向《证券日报》记者表示:“上市公司对于很多风吹草动是非常敏感的,更不用说是控股股东破产重整等重大事件。这件事情不仅会引来股价的急剧变化,更不免会影响公司运营,免不了人员变化、调整等情况发生。”


  事实上,此次有意参与重整的中建信一直以来都与“精功系”关系密切。


  据天眼查APP,中建信与精功集团分别持有精工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下称“精工控股集团”)54.1%与45.9%的股权,精功集团持有的精工控股集团45.9%的股权也是此次重整资产之一。此外,对比股东名单,中建信的法定代表人、大股东方朝阳正是精工控股集团的董事长;中建信的27名股东中,其中除了上海京荣企业管理合伙企业之外,其余26位自然人股东基本均在精工控股集团核心管理团队中。


  IPG中国首席经济学家柏文喜告诉《证券日报》记者:“控股股东司法重整,所持上市公司的股权往往也会被作为长期投资甚至融资抵押品列入重整范围,如引发实际控制人的变动,对于上市公司战略方向、治理结构乃至运营策略都有着直接的影响。”


  据了解,按照本次招募条件,意向投资人应拥有足够的资金实力进行重整投资。原则上意向投资人应满足上一年度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不低于100亿元或净资产不低于50亿元。


  有浙江资本市场人士向记者透露:“承接重整资产的要求还包括了应当支持和促使会稽山、精功科技做大做强,中建信实力雄厚,加之与精功系关系匪浅,有利于重整的平稳过渡与后序日常经营的有序展开,也有望在未来对绍兴柯桥当地经济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带来推动作用。”


  据中建信集团官网资料显示,公司是金融与实业并行发展的投资集团,金融投资项目中已上市微芯生物、慈文传媒、德宏股份、五洲新春、步长制药等。同时还参股有重庆三峡银行、绍兴银行、瑞丰银行,持有银行股权估值超30亿元。实业投资则主要通过精工控股集团参与,控股的上市公司精工钢构在全国钢结构行业连续7年位列第一,此外,还涉足大健康、新能源、循环经济等领域。


  破产重整促进市场主体风险出清


  据锦天城律所发布的《中国上市公司破产重整2021年度报告》,截至2021年12月31日,2021年度全国申请(被申请)破产重整的上市公司达23家,纵观近三年上市公司申请(被申请)重整数量方面,整体呈现明显大幅增长的趋势,2020年共有17家,2019年共有14家。


  记者根据Choice金融终端与沪深交易所网站刊登的公告统计,截至2022年5月17日,新增14家上市公司申请破产重整,已超过2021年全年的一半;而包括上市公司申请破产重整与上市公司控股股东申请破产重整在内的有22家。


  柏文喜告诉记者:“近年来产业转型升级、疫情影响、竞争加剧以及经营环境、环保政策变化等导致不少公司营收下降和经营恶化,最终触发破产重整。这是破产重整公司数量有所增加的主要原因。”


  2022年3月31日,沪深交易所发布了上市公司破产重整等事项的自律监管指引,要充分发挥破产重整等在促进市场主体有序进退、实现风险出清方面的积极作用,推动提高上市公司质量,更好保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


  安光勇向记者分析称:“宏观经济受到疫情、俄乌冲突等外部因素的冲击,不仅生产供应方企业受影响,购买方的需求与购买能力也有所下降,其影响表现在各个行业,在此背景下,对于实力薄弱的企业免不了通过重整的方式出清风险,这是一个重新洗牌的过程。”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