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19
利群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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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证报告 1-2
关于募集资金 2023 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1-7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XYZH/2024JNAA7F0017
利群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利群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对后附的利群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利群股份)关于募集资金 2023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以下简称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执行了鉴证工作。
利群股份管理层的责任是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编制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这种责任包括设计、实施和维护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编制相关的内部控制,保证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以及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而导致的重大错报。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发表鉴证意见。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 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工作,以对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执行鉴证工作的过程中,我们实施了询问、检查、重新计算等我们认为必要的鉴证程序,选择的程序取决于我们的职业判断。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我们认为,利群股份上述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已经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利群股份 2023 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鉴证报告(续) XYZH/2024JNAA7F0017
利群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鉴证报告仅供利群股份2023年度报告披露之目的使用,未经本事务所书面同意,不得用于其他任何目的。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 北京 二○二四年四月十八日
利群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募集资金金额及到位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利群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044 号),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面值总额 18 亿元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期限 6 年。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80,000 万元,扣除不含税的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178,928.69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XYZH/2020JNA10017”号《验资报告》审验。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
(二) 募集资金以前年度使用金额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使用资金
1,564,831,785.71 元,募集资金专户累计利息收入 11,354,282.78 元,累计支付银行手续费 33,945.83 元。
(三) 募集资金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年末余额
2023 年度,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使用资金 126,710,199.63 元,
募集资金专户利息收入 19,060.24 元,支付银行手续费 1,706.94 元。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累计使用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1,691,541,985.34 元,募集资金专户累计利息收入 11,373,343.02 元,累计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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