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1218:吉鑫科技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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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8-09 16:1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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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6-08-10

证券代码:601218 证券简称:吉鑫科技 公告编号:2016-020

江苏吉鑫风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吉鑫风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16年8月9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包士金先生召集,会议通知于2016年8月6日以专人递送、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公司应到董事6名,6名董事按期签署了会议相关文件。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经与会董事认真研究与审议,本次会议形成了以下决议:

1、以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江苏吉鑫风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审议并披露2016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议案主要内容:根据上半年经营情况及财务报告,公司编制了《2016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该报告真实反映了公司的经营管理情况和财务状况,公司董事会同意对外披露2016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2、以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江苏吉鑫风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详情请见公司第2016-022号公告。

3、以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江苏吉鑫风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第三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议案主要内容:鉴于公司董事会成员发生变动,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调整如下:

(1)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包士金;委员:李东、包振华;

(2)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戚啸艳;委员:魏思奇、华永荦;

(3)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李东;委员:包振华、魏思奇;

(4)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魏思奇;委员:包振华、戚啸艳。

上述专门委员会的任期与第三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特此公告。

江苏吉鑫风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八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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