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7-03-24
证券代码:601216 证券简称:君正集团 公告编号:临2017-009号
内蒙古君正能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使用不超过100,000万元(含1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
动资金,期限不超过12个月,到期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2632号《关于核准内蒙古君正能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的核准,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53,260.8695万股,发行价格9.2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
489,999.9994万元,扣除本次发行费用2710.33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487,289.6694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15年12月28日足额到账,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5年12月28日出具了大华验字[2015]001310号验资报告。
二、前次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2016年4月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100,000万元(含1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限不超过12个月,到期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6年4月8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君正集团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临2016-028号)。
截至2017年3月17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
100,000万元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并已将上述募集资金归还情况及时通知了公司的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3月18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君正集团关于归还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的公告》(临2017-006号)。
2016年5月2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
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100,000万元(含1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限不超过12个月,到期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6年5月27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君正集团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临2016-037号)。
截至本公告日,该次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尚未到期。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1、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将用于以下项目:
序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项目剩余投资 募集资金投入
号 (万元) 总额(万元) 金额(万元)
1鄂尔多斯君正循环经济产 1,085,280.90 550,024.83 343,600.00
业链项目
2 偿还银行贷款 - 146,400.00 146,400.00
合计 - 696,424.83 490,000.00
2、截至2017年3月22日,公司已按照募集资金使用计划使用募集资金146,400万元偿还银行贷款;使用募集资金129,872.72万元用于鄂尔多斯君正循环经济产业链项目建设;使用募集资金12,853.58万元置换预先已投入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使用募集资金支付发行费用260.33万元;使用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100,000万元,剩余募集资金100,491.18万元(含利息收入)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具体情况如下:
序 开户行 帐号 初始存放金额 账户余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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