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8-10-13
证券代码:601198 证券简称:东兴证券 公告编号:2018-050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18年10月12日在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5号新盛大厦公司第一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方式举行,应参会董事11名,实际参与表决董事11名。独立董事郑振龙委托独立董事宫肃康代为表决,独立董事张伟委托独立董事孙广亮代为表决。会议由董事长魏庆华先生主持,部分监事和高管列席会议。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会议的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修改<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11名董事同意,0名董事反对,0名董事弃权。
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法定代表人拟由总经理担任变更为董事长担任,需修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详见附件一:《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订条款对照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18年-2020年)股东回报规划》
表决结果:11名董事同意,0名董事反对,0名董事弃权。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18年-2020年)股东回报规划》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投资者可查询详细内容。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在全国范围内新设5家分支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11名董事同意,0名董事反对,0名董事弃权。
董事会同意公司在合肥、厦门、苏州和乌鲁木齐等地新设5家分支机构。新设分支机构须报北京证监局核准。
四、审议通过《关于提名张涛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11名董事同意,0名董事反对,0名董事弃权。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提名张涛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张涛先生简历详见附件二。经审核,董事会同意提名张涛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其任期自股东大会选举且取得北京证监局核准的证券公司董事任职资格之后(日期孰后)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和财务负责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11名董事同意,0名董事反对,0名董事弃权。
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和财务负责人魏庆华辞去总经理和财务负责人职务,其辞职自辞职报告送达董事会时生效。董事会同意聘任张涛为公司总经理和财务负责人,其任期自取得北京证监局核准的证券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在其任职资格取得之前,魏庆华将继续履行总经理和财务负责人职责。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总经理和财务负责人发生变动的公告》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投资者可查询详细内容。
六、审议通过《关于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议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11名董事同意,0名董事反对,0名董事弃权。
董事会同意增加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增加审议事项如下:
1.审议《关于修改<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2.审议《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18年-2020年)股东分红回报
规划》;
3.审议《关于选举张涛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特此公告。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10月13日
附件一: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修订前条款 修订后的条款
第八条 公司总经理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八条 公司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附件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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