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5-08-26
证券代码:601169 证券简称:北京银行 公告编号:临2015-030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〇一五年第五次会议于2015年8月25日在北京召开。本次董事会应到董事14名,实际到会董事10名(罗克思董事委托魏德勇董事、张杰董事委托任志强董事、张征宇董事委托李健独立董事、叶迈克董事委托李晓慧独立董事代为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会议由闫冰竹董事长主持。强新监事长列席本次会议。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所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会议通过决议如下:
一、通过《北京银行2015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1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通过《关于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关联授信的议案》,同意授予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同业机构综合授信额度16亿元(名义本金),业务品种为同业借款,额度有效期1年;自董事会审批通过之日起生效。具体详见本行同日披露的关联交易公告。
独立董事意见:同意。叶迈克董事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1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通过《关于北京联东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关联授信的议案》,同意授予北京联东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及下属企业授信额度45.7亿元,其中债券包销额度30亿元,企业授信额度15.7亿元,额度有效期1年;自董事会审批通过之日起生效。具体详见本行同日披露的关联交易公告。
独立董事意见:同意。
表决结果:1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8月25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