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角轮胎:三角轮胎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三角轮胎资讯
2024-04-26 18:14:11
  • 点赞
  • 评论
  •   ♥  收藏
  • A
    分享到:

公告日期:2024-04-27


三角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3 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三角轮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作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

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公司对信永中和在 2023 年度审计过程中的履职情况进行了评估。经评估,公司认为:信永中和资质合规有效、履职独立勤勉,审计意见专业公允。具体情况如下:

一、资质条件

信永中和成立于 1986 年,于 2012 年度由有限责任公司转制为特
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 8 号富华大厦 A 座 8 层,首席合伙人为谭小青先生。信永中和拥有财政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2010 年成为首批获准从事 H 股企业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2020 年在财政部完成从事证券服务业务会计师事务所备案。

截止 2023 年 12 月 31 日,信永中和合伙人(股东)245 人,注册
会计师 1656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 660 人。

二、执业记录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截止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近三年因执业
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1 次、监督管理措施 12 次、自律

监管措施 2 次和纪律处分 0 次。35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
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3 次、监督管理措施 12 次、自律监管措
施 3 次和纪律处分 1 次。

三、质量管理水平

信永中和根据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规范和审计准则的有关规定,在会计师事务所的风险评估、业务执行、信息与沟通等方面制定了内部管理制度和政策,构成了信永中和完整、全面的质量管理体系。
信永中和就公司的所有重大会计审计事项达成一致意见,无不能解决的意见分歧。

信永中和实施了完善的项目质量复核程序,由项目组负责经理、负有复核职责的其他成员、负责合伙人执行一级、二级和三级复核,由事务所统一安排的复核合伙人在事务所层面执行项目质量复核。未发生意见分歧解决、质量管理缺陷识别与整改等情况。

综上,2023 年年度审计过程中,信永中和勤勉尽责,质量管理的各项措施得到了有效执行。

四、人力及其他资源配备

信永中和配备了专属审计工作团队,核心团队成员均具备多年上市公司审计经验,并拥有中国注册会计师等专业资质。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李荣坤先生,2003 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3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 年开始在信永中和事务所执业,2021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 3 家。


签字注册会计师燕进女士,2007 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7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9 年开始在信永中和事务所执业,2020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 3 家。
独立复核合伙人詹军先生,1995 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1995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0 年开始在信永中和事务所执业,2019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 10 家。

信永中和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信永中和本次安排的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无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

信永中和按前中后台进行专业化分工,除前台审计人员,中台包含税务、法务合规等领域专家支持,后台为技术全程支持。

五、工作方案

审计过程中,信永中和针对公司的服务需求及被审计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了全面、合理、可操作性强的审计工作方案。审计工作围绕公司应收账款可回收性、存货跌价准备、收入确认及成本结转等审计重点开展。信永中和制定了详细的审计计划与时间安排,并且能够根据计划安排按时提交各项工作,满足了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披露
时间要求。

六、信息安全管理

信永中和内部信息安全管理制度涵盖了审计项目信息安全措施,同时与公司的审计业务约定书明确约定保密条款。在年度审计期间,信永中和能够有效执行。

七、风险承担能力水平

信永中和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投保职业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 2 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