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角轮胎:三角轮胎第七届董事会之独立董事第二次专门会议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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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6 18:1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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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04-27


三角轮胎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之独立董事第二次专门会议 决议

三角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之独立董事第二次专门会议决议

三角轮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之独
立董事第二次专门会议于 2024 年 4 月 16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
议通知及会议资料于2024年4月13日以电子邮件或专人送达的方式提交给各位独立董事。全体独立董事共同推举独立董事张居忠先生召集和主持本次会议。会议应出席独立董事 3 人,实际出席 3 人。会议采用投票方式进行表决,会议召集、召开和表决方式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

与会独立董事审议并以投票表决的形式通过本次会议的相关议案。具体决议如下:

审议通过《关于子公司对外提供应收账款保理服务暨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涉及的关联交易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提升综合竞争能力,拓展三角保理的业务并规范公司与控股股东的资金往来;交易公平合理,不存在影响公司独立性、通过关联交易操纵利润和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本期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独立董事:张居忠、王贞洁、赵磊
2024 年 4 月 1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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