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1-08-31
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维护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系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天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2]96 号)批准,由公司前身天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全体股东共同作为发起人,以天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经审计的账面净资产折
股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2012 年 2 月 23 日,公司在湖北省
武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并取得注册号为 420100000055793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第三条 公司于 2018 年 5 月 28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核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518,000,000 股,于 2018年 10 月 19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于 2020 年 1 月 7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向原
股东配售 1,485,967,280 股人民币普通股,于 2020 年 3 月 31 日在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25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非公
开发行股票 1,999,790,184 股,于 2021 年 4 月 29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
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登记托管手续。
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TIANFENG SECURITIES CO.,LTD.
第五条 公司住所:湖北省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关东园路 2号高科大厦四楼。
邮政编码:430074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8,665,757,464 元。
第七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九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十条 公司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设立中国共产党的组织,建立党的工作机构,配备党务工作人员,为党组织的活动提供必要条件,保障公司党委发挥政治核心作用。
第十一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总裁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事、总裁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二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副总裁、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合规负责人、首席风险官、首席信息官、董事会聘任以及证券监管机构有关规定确认的其他人员。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十三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公司以诚信、进取、规范、高效为经营宗旨,依法合规经营,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参与证券市场业务,努力为投资者和客户提供高效优质服务,争取良好的社会效益。同时,公司也将努力以专业化的经营、现代化的手段、规范化的管理使公司得以长足发展,以良好的经济效益回报公司全体股东。
第十四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咨询;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证券投资基金代销;证券承销与保荐;证券自营;融资融券;代销金融产品;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
公司不得超出核定的业务范围经营其他业务。公司变更业务范围必须经中国证监会批准,依照法定程序修改公司章程并在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第十五条 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公司可以向其他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等机构投资,并以该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
第十六条 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的前提下,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从事《证券公司证券自营投资品种清单》所列品种之外的金融产品等投资。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开展私募基金业务。公
司可以设立置业子公司,仅为天风证券及子公司提供物业服务。公司可以设立全资子公司开展证券资产管理业务。
第三章 股 份
第一节 股份发行
第十七条 公司的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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