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3-09-26
证券代码:601155 证券简称:新城控股 编号:2023-057
新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
示与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修订稿)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风险提示:
关于新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新城控股”)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或“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测算,是以分析主要财务指标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前后的变动为主要目的,是基于特定假设前提的测算,不代表公司对未来经营情况及趋势的判断,也不构成公司的盈利预测或承诺。公司经营业绩及财务数据以相应定期报告等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 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 号)和《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5]31 号)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要求,为保障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就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项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认真分析,并结合实际情况提出了具体的摊薄即期回报的填补回报措施;同时,相关主体根据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就公司填补摊薄即期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了承诺。具体如下:
一、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和净资产规模将有一定幅度的增加。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其产生经济效益需要一定的时间,预计短期内公司基本每股收益、稀释每股收益及净资产收益率等指标将可能出现一定程度的下降,短期内即期回报将会出现一定程度摊薄。但从中长期看,本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后,有助于增强公司资本实力、充实公司营运资金。随着募集资金的充分运用和主营业务的进一步发展,公司将保障项目交房周期和质量,实现“保交楼、保民生”;公司整体开发进度将有所加快,资产流动性和抗风险能力将有所提高。
(一)主要假设和说明
1、假设宏观经济环境、资本市场情况没有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公司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2、假设本次发行于 2023 年 11 月底实施完毕(该完成时间为假设估计,仅用
于计算本次发行股票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不对实际完成时间构成承诺,最终以经中国证监会注册并实际发行完成时间为准);
3、本次发行股份数量为不超过 45,112.45 万股(该发行数量仅为估计,最终以实际发行的股份数量为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 45 亿元,不考虑扣除发行费用的影响;
4、假设不考虑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账后,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等(如营业收入、财务费用、投资收益等)的影响;
5、在预测公司总股本时,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 2,255,622,856 股为基础,仅考虑本次发行 A股股票的影响,不考虑其他因素导致股本发生的变化;
6、2022 年度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39,383.35 万元,扣除非经常
性损益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72,674.71 万元;
7、对于公司 2023 年净利润,假设按以下三种情况进行测算(以下假设不代表公司对 2023 年的经营情况及趋势的判断,不构成公司的盈利预测):
假设情形一:2023 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和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 2022年度持平;
假设情形二:2023 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和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 2022年度增长 10%;
假设情形三:2023 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和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 2022年度增长 20%;
以上假设及关于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测算,不代表公司对未来经营情况及趋势的判断,不构成公司的盈利预测,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二)对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基于上述假设情况,公司测算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对即期主要收益指标的影响,具体情况如下:
项目 2022 年度/2022 年 2023 年度/2023 年 12 月 3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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