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1-05-06
证券代码: 601138 证券简称: 工业富联 公告编号:临 2021-031 号
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 2021 年 4 月 25
日以书面形式发出会议通知, 于 2021 年 4 月 30 日以书面传签的方式召开会议并作出
本董事会决议。 会议应出席董事 6 名,实际出席董事 6 名。 会议召开符合法律法规、
《 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 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议事规则》的规定。
会议审议通过了下列议案:
一、 关于 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
权期行权条件、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有效表决票 6 票,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 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股权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
件和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 本次符合行权条
件的股票期权行权人数为 789 人,行权数量为 4,630,813 份;本次符合限制性股票解
除限售条件的人数为 3,671 人, 解除限售数量为 28,045,338 股。 独立董事就此已发表
同意的独立意见。 监事会对此发表了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
《 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
授予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及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 ( 公告编号:临 2021-033 号)。
二、 关于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
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有效表决票 6 票,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 部分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已
离职或个人年度绩效考核结果为 B 或 C, 公司决定注销 26 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
行权的股票期权 527,636 份, 同时回购注销 70 名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
售的限制性股票 1,473,216 股, 回购价格为激励对象在不同授予日所对应的授予价格,
其中: 刘任堂、张耀辉等 48 名激励对象的回购价格为 6.03 元/股, 钟敏、余金良等 22
名激励对象回购价格为 5.901 元/股。 公司独立董事就此已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 监事
会对此发表了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
《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注销
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公告编号:临 2021-034 号)。
特此公告。
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五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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