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1117:中国化学关于开展应收账款资产证券化业务的进展公告
中国化学资讯
2022-11-03 17:47: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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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2-11-04


证券代码:601117 股票简称:中国化学 公告编号:临 2022-078
中国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应收账款资产证券化业务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国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9 月 26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开展应收账款资产证券化的议案》。公司拟作为原始权益人,以公司持有的对债务人享有的应收账款及其附属权益作为基础资产开展应收账款资产支持专项计划(以下简称“专项计划”),拟发行的资产支持证券分为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和次级资产支持证券。预计在证券交易所市场申请 20 亿元储架额度,一次注册,分期发行,储架额度 24 个月内有效,在额度注册后 12 个月内完成首期发行,专项计划预计存续期限不超过 5 年。具体内容详见
公司于 2022 年 9 月 27 日披露的《中国化学关于拟开展应收账款
资产证券化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2-064 号)。

一、本专项计划进展情况

为更好的开展资产证券化项目,加快项目进度,提高项目管
理效率,2022 年 11 月 2 日,公司和专项计划管理人与中化学商
业保理(广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化学保理”)签订《资产服务协议》,聘请中化学保理作为资产服务机构,为公司拟作为原
始权益人发起设立的专项计划提供资产服务,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在各期专项计划存续期内的应收账款债权管理、提示或督促付款等,该服务不收取费用。公司控股股东中国化学工程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中化学南方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持有中化学保理 100%股权,公司与中化学保理存在关联关系。

同时,公司拟以华泰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为专项计划管理人。公司作为原始权益人,与计划管理人(代表专项计划)签署《基础资产买卖协议》,约定由计划管理人将专项计划募集资金用于向公司购买公司持有的应收账款债权作为专项计划基础资产。计划管理人发起设立并管理“中国化学工程股份-中化学保理应收账款 1-3 期资产支持专项计划”(专项计划名称以实际成立时为准),与认购人签订《认购协议》。公司作为差额支付承诺人,为专项计划提供约定的差额支付义务。

二、专项计划审批程序及存在的风险

本专项计划的申请及发行均可能存在不确定性,其实施还将受到政策环境和市场利率水平等多重因素的影响。本专项计划尚需取得交易所出具的无异议函,以及发行完成后需报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若该项目取得实质进展,公司将按照证券监管机关相关规定及时履行披露义务。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中国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二年十一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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