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3-08-14
股票简称:中国国航 股票代码:601111.SH、0753.HK、AIRC.LSE
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顺义区空港工业区天柱路28号蓝天大厦)
公开发行2012年公司债券(第二期)
募集说明书
保荐人、牵头主承销商、债券受托管理人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联席主承销商 联席主承销商
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7号英 (住所:北京市建国门外大街1号
蓝国际金融中心12层、15层) 国贸大厦2座27层及28层)
签署日期:2013年8月14日
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声 明
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的全部内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公司债券发行试点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
第23号——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及其它现行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中国
证监会对本期债券的核准,并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编制。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截至本募集说明书封面载明日期,
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
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本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募
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凡欲认购本期债券的投资者,请认真阅读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有关的信息披露文件,
并进行独立投资判断。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及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
均不表明其对本公司所发行证券的价值或者投资人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
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规定,本期债券依法发行后,本公司经营与收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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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