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1-26
证券代码:601096 证券简称:宏盛华源 公告编号:2024-085
宏盛华源铁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宏盛华源铁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宏盛华源”)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4年11月15日以邮件方式发出通知,并于2024年11月25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应出席董事11名,实际出席董事11名。会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由董事长赵启先生主持,公司全体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宏盛华源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83)。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该议案,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董事会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该议案。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之补充协议的议案》
基于募投项目“重庆瑜煌二期地块智能工厂项目”变更情况及拟以逐级增资的方式实施“镇江鸿泽杆塔有限公司热浸镀锌安全环保提升项目”情况,拟增加重庆瑜煌电力设备制造有限公司、江苏振光电力设备
制造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户的用途,并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之补充协议,待完成签署后,将及时进行信息披露。
董事会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该议案。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江苏华电申请坏账核销的议案》
公司之子公司江苏华电铁塔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华电”)与江苏鑫吴输电设备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鑫吴”)自2008年开展合作,后江苏鑫吴因公司经营不善、严重资不抵债,向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经债权清偿后,江苏华电对江苏鑫吴应收账款余额707.17万元,鉴于江苏鑫吴重整程序已终结,拟对该款项进行核销。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该议案,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董事会表决结果: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通过该议案。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4年度投资计划的议案》
为提升效率效益、加快数智化转型升级,结合公司投资计划执行情况,对2024年度投资计划进行调整。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该议案,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董事会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该议案。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向全资子公司进行增资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宏盛华源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向全资子公司进行增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84)。
中银证券对本事项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董事会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该议案。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4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宏盛华源关于召开2024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87)。
董事会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该议案。
特此公告。
宏盛华源铁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1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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