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8-10-16
赛轮金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我们作为赛轮金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公司2018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发表了如下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2018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价格公允,没有对公司独立性构成影响,没有发现有损害公司利益及侵害公司股东利益的行为,符合《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同意将《关于公司2018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此页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赛轮金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之签署页)
刘树国
谢岭
丁乃秀
赛轮金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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