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6-27
证券代码:601033 证券简称:永兴股份 公告编号:2024-035
广州环投永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暨
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注销专户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广州环投永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已按计划完成资金投入并结项,截至2024年6月24日,节余募集资金合计30,775,842.84元(含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后净额,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占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的1.32%,公司将上述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节余募集资金低于募集资金净额的 5%,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6.3.21 的有关规定,本次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无需经保荐人、监事会发表意见。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广州环投永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043号),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5,000.00万股,发行价为16.20元/股,募集资
金 总 额 为2,430,000,000.00 元 ,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 (不含增值税 )
98,997,047.40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2,331,002,952.60元。2024年1月15日,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验资报告》(大华验字〔2024〕
000005号),对公司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确认。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进一步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利益,公司根据《上市
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
了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并与广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
珠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同
福中路支行、公司保荐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
方监管协议》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以保证募集资金使用安全。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情况列示如下:
序号 开户主体 开户银行 募集资金账号 募集资金专户余额(元) 备注
广州农村商
广州环投永兴集 业银行股份 本次
1 02571161000001476 0
团股份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海 注销
珠支行
招商银行股
广州环投永兴集 本次
2 份有限公司 120906528510008 30,770,737.58
团股份有限公司 注销
广州分行
中 国 工 商
银 行 股 份
广州环投南沙环 本次
3 有 限 公 司 3602001129201785624 5,10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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