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9-08-19
证券代码:601028 证券简称:玉龙股份 公告编号:2019-047
江苏玉龙钢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资产核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玉龙钢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8月16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江苏玉龙钢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资产核销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资产核销概况
为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截至 2019 年 6 月 30 日的财务状况,根据《企业会
计准则》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公司对经催收无法收回且已对其计提百分百坏账的应收及其他应收款进行了整理,将部分应收及其他应收款做坏帐损失处理。本次核销应收账款 10,121,547.93 元,核销其他应收款 8,103,067.73 元,合计18,224,615.66 元,均已全额计提坏账准备。
二、本次资产核销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核销应收账款及其他应收款 18,224,615.66 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 0.89%,其中已计提坏账准备 18,224,615.66 元,不会对公司当期损益产生影响。本次核销坏账事项基于会计谨慎性原则,真实反映企业财务状况,符合会计准则和相关政策要求,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三、董事会关于公司资产核销的合理性说明
公司董事会对《江苏玉龙钢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资产核销的议案》审议后认为:公司此次核销部分应收账款及其他应收款,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符合资产实际情况。资产核销后,能够更加公允的反应各项资产状况,可以使资产价值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具有合理性。
四、监事会关于公司资产核销的合理性说明
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有关规定对已全额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和
其他应收款进行核销,不影响当期利润总额,决策程序规范,能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同意此次资产核销。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本次核销坏账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我们认为公司本次核销坏账事项依据充分,决策程序规范,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规定,能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符合公司整体利益,有助于向投资者提供更加真实、可靠、准确的会计信息。公司本次核销的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已全额计提坏账准备,不影响当期利润总额,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我们同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的《公司关于资产核销的议案》。
六、审计委员会意见
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资产核销依据充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核销部分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后,能够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具合理性。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资产核销事项。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意见
4、审计委员会决议
江苏玉龙钢管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 8 月 1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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