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12-07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中节能风力发电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2023年第二次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发行人
中节能风力发电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海淀区西直门北大街 42 号节能大厦 A 座 12 层)
债券受托管理人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 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2023 年 12 月
重要声明
本报告依据《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以下简称《执业行为准则》)等相关规定及其它相关信息披露文件、中节能风力发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节能风电”,“发行人”或“公司”)出具的相关文件以及提供的相关资料或第三方中介机构出具的专业意见等,由本期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编制。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做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中信证券所作的承诺或声明。
第一节 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概况
一、发行人名称
中文名称:中节能风力发电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CECEPWind-Power Corporation
二、核准文件及核准规模
2021 年 5 月 26 日,经中国证监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
中节能风力发电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 〔2021〕1770 号)核准,发行人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面值总额 30 亿元可转换 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
三、本次可转债基本情况
(一)发行规模
本次拟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300,000.00 万元,发行数量为30,000,000 张(3,000,000 手)。
(二)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
本次可转债每张面值 100 元人民币,按面值发行。
(三)债券期限
本次可转债期限为发行之日起六年,即自 2021 年 6 月 21 日至 2027 年 6 月
20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延至其后的第 1 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息)。
(四)债券利率
票面利率:第一年 0.2%、第二年 0.4%、第三年 0.6%、第四年 1.5%、第五
年 1.8%、第六年 2.0%。
(五)付息的期限和方式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到期归还本金和最后一年利息。
1、计息年度的利息计算
计息年度的利息(以下简称“年利息”)指本次可转债持有人按持有的本次可转债票面总金额自本次可转债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可享受的当期利息。
年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B×i
I:指年利息额;
B:指本次可转债持有人在计息年度(以下简称“当年”或“每年”)付息债权登记日持有的本次可转债票面总金额;
i:指本次可转债当年票面利率。
2、付息方式
(1)本次可转债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计息起始日为本次可转债发行首日。
(2)付息日:每年的付息日为自本次可转债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的当日。如该日为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下一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不另付息。每相邻的两个付息日之间为一个计息年度。
(3)付息债权登记日:每年的付息债权登记日为每年付息日的前一交易日,公司将在每年付息日之后的五个交易日内支付当年利息。在付息债权登记日前(包括付息债权登记日)申请转换成公司股票的本次可转债,公司不再向其持有人支付本计息年度及以后计息年度的利息。
(4)本次可转债持有人所获得利息收入的应付税项由持有人承担。
(六)转股期限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自可转债发行结束之日(2021 年 6 月 25 日,即募
集资金划至发行人账户之日)起满6个月后的第1个交易日起至可转债到期日止。
(即 2021 年 12 月 25 日至 2027 年 6 月 20 日止,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延至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