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0-08-19
股票代码:601012 股票简称:隆基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20-094 号
债券代码:136264 债券简称:16 隆基 01
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重大采购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合同类型及金额:多晶硅料长单采购合同,合同采购量合计12.48万吨,双方按月议价,预估合同总金额约94.98亿元(不含税),占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9年度经审计营业成本的约40.61%,本测算不构成价格承诺。
●合同生效条件:经甲乙双方代表签字及盖章之日起生效。
●合同履行期限:有效期自2020年9月1日至2025年8月31日止。
●对上市公司当期业绩的影响:本合同为重大采购合同,合同的签订符合公司未来经营规划,有利于保障公司多晶硅料的稳定供应,不会对公司业绩造成直接影响。
●风险提示:
1、本合同采购价格由双方根据市场行情按月议价,采购量占公司对应年度预计总采购量的比例合理,因合同标的价格波动及公司采购需求波动导致的履约风险较小。
2、合同履行过程中,如遇行业政策调整、市场环境变化、公司经营策略调整等不可预计或不可抗力因素的影响,可能会导致合同无法如期或全部履行。
一、合同签订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战略规划和经营计划,为保证多晶硅料的稳定供应,公司全资子公司银川隆基硅材料有限公司(甲方 1)、宁夏隆基硅材料有限公司(甲方 2)、银川隆基光伏科技有限公司(甲方 3)与亚洲硅业(青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亚洲硅业”或“乙方”)于 2020 年 8 月 18 日在西安签订了关于多晶硅料
的长期采购协议。
根据 PVInfoLink 于 2020 年 8 月 13 日公告的多晶硅料均价测算,预估本次
合同总金额约 94.98 亿元(不含税),占公司 2019 年度经审计营业成本的约 40.61%
(本测算不构成价格承诺),本合同不属于特别重大采购合同,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合同对方当事人和标的情况
(一)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亚洲硅业为公司多晶硅料的重要供应商之一,与公司建立了良好的业务往来。交易对方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如下:
1、成立日期:2006年12月31日
2、注册资本:26,562.50万元
3、法定代表人:王体虎
4、注册地址:西宁经济技术开发区金硅路1号
5、经营范围:半导体多晶硅材料及其副产品次氯酸钠、三氯氢硅、四氯化硅、氢气、氧气、氮气、二氯硅烷(许可证有效期至2022年3月18日)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并提供售后服务以及下游光伏电站的承建和开发;货物或技术的进出口(国家禁止和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除外)。
6、股东情况:亚洲硅业有限公司持有亚洲硅业78.58%的股份,为亚洲硅业的控股股东。
(二)合同标的
多晶硅料
三、合同主要条款
(一)采购数量
合同约定2020年9月1日至2025年8月31日合计采购多晶硅料数量为12.48万吨,协议期间如遇乙方生产设备检修,乙方需提前备货,检修月不影响交付量。
(二)定价原则
甲乙双方本着友好共赢的原则按月协商多晶硅料的采购价格。
(三)结算方式
甲方根据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部分预付款(可用于抵扣合同价款),合同结算方式为电汇或银行承兑汇票,具体结算方式以订单为准。
(四)履约方式
乙方按月向甲方供应多晶硅料,每月的供应量应当在当月内依照甲方的要求送达甲方要求的指定地点。
(五)履行期限
有效期自2020年9月1日至2025年8月31日止。
(六)违约责任
1、因对方原因导致当月采购数量或供应数量不满足本协议要求的,违约方应当按协议约定承担违约金。
2、乙方逾期交货或拒绝交货,交付的货物不符合协议约定的,乙方应根据协议约定承担违约责任;甲方不按协议约定支付货款,拒绝付款或拒绝接收货物的,甲方应按协议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3、对于乙方应支付的违约金,甲方可直接于应付乙方的货款中予以扣除。如乙方因根本性违约导致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当按协议约定承担违约金。
(七)争议解决方式
因本协议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当事人双方同意在争议提出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甲方仅对各自采购的产品承担协议责任,不承担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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