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27
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专项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要求,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开展了独立性自查工作。根据公司独立董事履职情况以及签署的相关独立性自查文件,公司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进行了评估。
经核查,公司独立董事强莹女士、余瑞玉女士、俞红海先生、沈永明先生和吴弘先生(其中,因吴弘先生尚未获得金融监管机构任职资格核准,沈永明先生继续履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不存在可能对其独立客观判断产生影响的情况。
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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