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能源:宁波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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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2 20:3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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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04-23


宁波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宁波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 2023 年度年报审计机构。根据财政部、国资委及证监会颁布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公司对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3年审计过程中的履职情况进行评估。经评估,公司认为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资质等方面合规有效,履职保持独立性,勤勉尽责,公允表达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基本信息

事务所名称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 2013 年 11 月 4 日 是否曾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是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取得江苏省财政厅
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是中国首批获得证券
执业资质

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和首批取得金融企业审计资格的会计师
事务所之一。

注册地址 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 106 号 1907 室

(二)项目组信息

1、基本信息


(1)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吴舟先生,注册会计师协会执业会员,2013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5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3 年开始在天衡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已签署/复核 10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签字注册会计师:朱云雷先生,注册会计师协会执业会员,2018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6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8 年开始在天衡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已签署或复核过 2 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3)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胡学文先生,于 1999 年成为注册
会计师,2000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0 年开始在天衡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或复核 7 家上市公司年报/内控审计。

二、执业记录

(一)诚信记录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受到行政处罚 1 次、监督管理措施(警示函)
5 次。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 1 次(涉及 2 人)
、监督管理措施(警示函) 8 次(涉及 15 人)。根据相关法律法
规的规定,前述行政处罚和监督管理措施不影响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继续承接或执行证券服务业务和其他业务。

签字会计师吴舟先生、朱云雷先生于 2024 年 1 月 29 日收到宁
波证监局出具的《关于对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注册会计师吴舟、朱云雷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4]5 号),
除此之外,吴舟先生、朱云雷先生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

(二)独立性

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三、质量管理水平

(一)项目咨询

2023 年年度审计过程中,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就公司重大会计审计事项与专业技术部及时咨询,按时解决公司重点难点技术问题。

(二)意见分歧解决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制定了明确的专业意见分歧解决机制。当项目组成员、项目质量复核人或专业技术部成员之间存在未解决的专业意见分歧时,需要咨询专业技术部负责人。在专业意见分歧解决之前不得出具报告。2023 年年度审计过程中,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公司的所有重大会计审计事项达成一致意见,无不能解决的意见分歧。

(三)项目质量复核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制定了业务报告多级复核制度,并对内部复核的层级、各层级的复核范围、执行复核的具体要求以及复核记录要求等作出明确规范。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内部复核包括组内复核、部门复核、项目质量复核、签发合伙人复核等多个层级。其中,项目质量复核的详细情况如下:

项目质量复核人员从整体风险管理的角度出发,保持高度的责任心,认真履行复核职责,严格保证复核质量,切实控制执业风险。项目质量复核人员复核的范围和程序具体取决于项目的复杂程度和风险程度,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方面:

1、项目计划阶段:及时了解项目组确定的重要审计领域、识别的重大错报风险以及拟实施的应对措施;复核项目组制定的总体审计策略和具体审计计划。

2、项目实施阶段:及时与项目组沟通,了解在审计过程中遇到的疑难问题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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