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23
证券代码:600982 证券简称:宁波能源 公告编号:临 2024-017
债券代码:185462 债券简称:GC 甬能 01
宁波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追溯调整财务数据的议案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宁波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9日召开公司八届十三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追溯调整财务数据的议案》,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公司财务报表数据进行追溯调整的原因
公司于2023年11月24日召开八届八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潜江瀚达热电有限公司7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本次交易完成后,潜江瀚达热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潜江热电”)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本次收购构成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公司编制合并报表时按照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处理。根据准则相关要求,公司拟对2022年12月31日的财务报表进行追溯调整。
由于公司与潜江热电在其合并入本公司前后均受宁波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控制且该控制并非暂时性,因此上述合并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企业合并》、《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等相关规定,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应视同合并后形成的报告主体自最终控制方开始实施控制时一直是一体化存续下来的,体现在其合并财务报表上,即由合并后形成的母子公司构成的报告主体,无论是其资产规模还是其经营成果都应持续计算;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无论该项合并发生在报告期的任一时点,合并利润表、合并现金流量表均反映的是由母子公司构成的报告主体自合并当期期初至合并日实现的损益及现金流量情况。相应地,合并资产负债表的留存收益项目,应当反映母子公司如果一直作为一个整体运行至合并日应实现的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的情况;对于同一控制下的控股合并,在合并当期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应当对合并资产负债表的期初数进行调
整,同时应当对比较报表的相关项目进行调整,视同合并后的报告主体在以前期间一直存在。
二、追溯调整后对前期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的影响
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资 产 2022 年 12 月 31 日 2022 年 12 月 31 日 影响数
(追溯调整后) (追溯调整前)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1,054,749,956.03 1,049,267,909.84 5,482,046.19
结算备付金
拆出资金
交易性金融资产 494,665,870.03 494,665,870.03
衍生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 49,644,883.05 69,292,663.53 -19,647,780.48
应收账款 543,262,215.31 556,988,372.86 -13,726,157.55
应收款项融资 77,751,776.03 77,751,776.03
预付款项 145,799,029.87 145,768,064.15 30,965.72
应收保费
应收分保账款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其他应收款 100,232,881.90 96,896,464.07 3,336,417.83
其中:应收利息
应收股利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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