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0976:健民集团独立董事2020年述职报告
健民集团资讯
2021-03-15 21:46: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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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1-03-16


健民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2020年我们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要求,以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以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切实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为宗旨,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有效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经营、投资等重大决策中的作用,现将2020年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1、杨世林

药学博士,教授,博士生导师。1993——1995 年在中国医学科学院药用植物研究所先后担任副研究员、研究院、副所长,1995——1996 年,在中国医学科学院药用植物研究所云南分所担任所长,1996——2001 年,在中国医学科学院药用植物研究所任所长、博士生导师、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1998——2001 年,在中国医学科学院海南分所任所长,2002——2008 年在汇仁集团任研发总监,2006——2011 年,在苏州大学医学部主任、药学教授,2002——2018 年,任中药固体制剂制造技术国家工程研究中心主任;2015——2018 年任创新药物与高效节能降耗制药设备国家重点实验室主任, 曾担任了昆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黑龙江珍宝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贵州信邦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江西中医药大学首席教授、广西中医药大学名誉校长、健民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果德安

理学博士,1996 至 2005 年历任北京医科大学药学院副教授、北京大学药学院
教授;2014 年 1 月至 2017 年 4 月任贵州百灵企业集团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现任中国科学院上海药物研究所研究员、中药标准化技术国家工程实验室主任、上海中药现代化研究中心主任,健民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社会兼职包括国际中医药规范研究学会会长、中国药典执行委员、天然药物专委会主任、美国药典会植物膳食剂与草药专家委员会副主席、欧洲药典委员、世界中医药联合会中药
分析专委会会长、国际药用植物研究学会顾问专家、美国植物学委员会顾问专家、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评委员等。

3、李曙衢

硕士研究生,具有律师、中国注册会计师、税务师资格,会计师职称。曾任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曾任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现任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股权高级合伙人,北京市盈科(郑州)郑州律师事务所股权高级合伙人、管委会主任、税法与上市部主任,健民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兼任河南省法学会常务理事,河南省法治智库专家,河南省法学会律师学研究会副会长,河南省法学会证券法学研究会常务副会长,河南省律师协会财政税收业务委员会主任,郑州天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

(二) 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进行说明

1、我们及我们的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的1%或1%以上、不是公司前十名股东、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或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不在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2、我们没有为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没有从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

综上所述,我们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情况

2020年公司召开13次董事会,其中现场会2次,以现场结合通讯召开1次,以通讯方式召开10次。我们亲自出席了每次董事会,董事会上我们认真审议每个议题,积极讨论,充分利用自身专业知识,从法律、财务、生产经营等方面对公司的关联交易、项目投资、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薪酬等各方面作出了客观、公正的判断,发表专业性意见12份;2020年公司董事会召集和召开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资料准备充分、完整,独立董事没有对公司2020年董事会的各项决议提出异议。


2020年我们还召开了独立董事专项会议1次,审计见面会1次。董事会休会期间,我们按季度审查公司经营、财务状况及重大事项进展等情况,公司按要求向我们提供季度经营情况。

(二)出席股东大会情况

2020年,公司召开了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和两次临时股东大会,我们出席了上述股东大会,与股东进行充分沟通与交流,听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意见和建议,进一步改进和提高我们工作水平和效率。

2020年公司股东大会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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