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04-06-03
山东博汇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上市公告书
保荐机构(上市推荐人):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节 重要声明与提示
山东博汇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公司”、“博汇纸业”或
“发行人” )董事会保证上市公告书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全体董事承诺
上市公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或连带法律责
任。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公司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已依法履行诚信和勤勉尽责的义务和责任。
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监会、其他政府机关对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
市有关事项的意见,均不表明对本公司的任何保证。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凡本上市公告书未涉及的有关内容,请投资者
查阅 2004 年 5 月 19 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
券日报》的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招股说明书摘要,及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 //www.sse.com.cn)的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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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概 览
1、股票简称:博汇纸业
2、沪市股票代码: 600966
3、深市代理股票代码: 003966
4、股本总额: 18,000 万股
5、可流通股本: 7,000 万股
6、本次上市流通股本: 7,000 万股
7、发行价格: 11.20 元/股
8、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9、上市时间: 2004 年 6 月 8 日
10、股票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11、保荐机构(上市推荐人):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2、对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根据有关法律、
法规规定和中国证监会 《关于核准山东博汇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股票的通
知》 (证监发行字[ 2004] 48 号),本公司的法人股暂不上市流通。
13、本公司第一大股东对所持股份自愿锁定的承诺:本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
的第一大股东淄博博汇实业有限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承诺,自本公司股票上市
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其所持有本公司的股份,也不由本公司回购其持有的本
公司股份。
第三节 绪 言
本公司上市公告书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例》、《公开发行股票公司信息披露实施细则》
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按照中国
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7 号—股票上市公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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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编制的,旨在向投资者提供有关本公司和本次股票上市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发行字[ 2004] 48 号文核准,本公司于 2004 年 5 月 24 日
采用全部向二级市场投资者定价配售的方式成功发行了 7,000 万股人民币普通
股,每股面值 1.00 元,发行价格为每股 11.20 元。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 《关于山东博汇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上
市交易的通知》(上证上字 [ 2004]74 号),本公司 7,000 万股社会公众股将于 2004
年 6 月 8 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股票简称“博汇纸业” ,沪市股票代
码“ 600966”、深市代理股票代码“ 003966”。
本公司已于 2004 年 5 月 19 日分别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
时报》和《证券日报》上刊登了《招股说明书摘要》 ,招股说明书全文及其附录
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 //www.sse.com.cn),前述招股文件距今不足
3 个月,故与其重复的内容不再重复,敬请投资者查阅上述文件。
第四节 发行人概况
一、发行人基本资料
注册名称: 山东博汇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 SHANDONG BOHUI PAPER INDUSTRIAL CO.,LTD.
法定代表人: 杨延良
住所及其邮政编码: 山东淄博桓台县马桥镇工业路北首 256405
经营范围:
胶印纸、书写纸、包装纸、纸板的生产、销售;批
准范围的自营进出口业务及“三来一补”业务。
主营业务: 文化纸和包装纸板的生产和销售
所属行业: 造纸及纸制品加工业
联系电话: 0533-8538020
传真电话: 0533-8538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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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网址: www.bohui.net
电子信箱: sdbhpaper@163.com
董事会秘书: 杨 升
二、公司历史沿革及改制重组情况
本公司前身桓台万飞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 1994 年 4 月 29 日,经山东省淄
博市桓台县体制改革委员会桓体改字[1994]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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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