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18
株洲冶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三年度
审计报告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目 录
审计报告 1-5
合并及公司资产负债表 1-2
合并及公司利润表 3
合并及公司现金流量表 4
合并及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 5-8
财务报表附注 9-89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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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报告
致同审字(2024)第 110A010478 号
株洲冶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株洲冶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株冶集团)财务报表,包括 2023年 12月 31日的合并及公司资产负债表,2023年度的合并及公司利润表、合并及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
制,公允反映了株冶集团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3
年度的合并及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株冶集团,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关键审计事项
关键审计事项是我们根据职业判断,认为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的事项。这些事项的应对以对财务报表整体进行审计并形成审计意见为背景,我们不对这些事项单独发表意见。
(一)有色金属销售收入确认的准确性
相关信息披露详见财务报表附注三、24 及附注五、41。
1、事项描述
株冶集团 2023 年度合并财务报表的营业收入为 194.06亿元,主要为有色
金属产品的销售收入。株冶集团销售收入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时确认,具体包括:根据合同约定买方仓库交货的销售,取得购买方签收后确认收入;合同约定卖方仓库交货的销售,在购买方提货后确认收入。由于有色金属销售收入金额重大,其中锌产品、贵金属等销售单价波动性较大,买方仓库交货销售模式下,商品发出后,购买方确认验收形式多样,收入的准确性和截止性存在潜在错报的固有风险等级较高,因此我们将有色金属销售收入确认的准确性作为关键审计事项。
2、审计应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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