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冶集团:株冶集团公司章程
株冶集团资讯
2024-04-17 19:32: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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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04-18

株洲冶炼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二零二四年四月


目 录


第一章 总 则......1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2

第三章 股 份......3

第一节 股份发行......3

第二节 股份增减和回购......4

第三节 股份转让......5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大会 ......6

第一节 股东......6

第二节 股东大会的一般规定......8

第三节 股东大会的召集......10

第四节 股东大会的提案与通知......12

第五节 股东大会的召开......13

第六节 股东大会的表决和决议......16

第五章 董 事 会 ......20

第一节董事 ......20

第二节董事会 ......22

第六章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28

第七章 监 事 会 ......29

第一节 监事......29

第二节 监事会......30

第三节监事会决议 ......32

第八章 公司党委 ......32

第一节 公司党委职权......32

第二节 公司纪委职权......33

第九章 民主管理和劳动人事管理 ......34

第十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34


第一节财务会计制度 ......34

第二节 内部审计 ......37

第三节 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 ......37
第十一章 信息披露 ......38
第十二章 通知和公告 ......39

第一节 通知......39

第二节 公告......40
第十三章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 ......40

第一节 合并、分立、增资和减资......40

第二节 解散和清算......41
第十四章 修改章程 ......43
第十五章 附 则......43

株洲冶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维护株洲冶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株洲冶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行为准则,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建设中国特色现代国有企业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国共产党章程》(以下简称《党章》)和其他有关规定,结合株洲冶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本章程是株洲冶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最高行动准则。
第二条 株洲冶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株冶集团”或“公司”)。

公司经湖南省人民政府湘政函[2000]208 号文批准,由湖南火炬有色金属有限公司的全体股东共同以发起方式设立;在株洲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30200616777117P。公司实行自主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其行为受国家法律约束,其合法权益和经营活动受国家法律保护。

第三条 公司于 2004 年 8 月 2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首次向
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12000 万股。上述股份均为公司向境内投资人发行的
以人民币认购的内资股,于 2004 年 8 月 30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第四条 公司注册中文名称:株洲冶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ZHUZHOU SMELTER GROUP CO.,LTD.

第五条 公司法定住所:湖南省株洲市天元区衡山东路 12 号。邮政编码:
412007。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072,872,703 元。


第七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九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公司承继经中国注册会计师审定的原湖南火炬有色金属有限公司的全部资产和债务。

第十条 公司坚持股权平等、同股同利、利益分享、风险共担原则。

第十一条 根据《党章》规定,设立中国共产党的基层委员会(以下简称“党委”),公司党委发挥领导作用,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公司应当建立党的工作机构,配齐配强党务工作人员,保障党组织的工作经费。

第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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