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09
独立董事 2024 年年度述职报告(李志宏)
各位董事:
作为广州广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本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广州广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广州广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要求,在 2024 年的工作中,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切实履行职责,主动参与公司决策,认真审议各项会议议案,为公司的发展出谋划策,对董事会的科学决策及规范运作起到了积极作用,努力践行了独立、诚信、勤勉原则,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尤其是广大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现将 2024 年年度担任独立董事的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独立董事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本人经公司于 2023 年 9 月 12 日召开的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被选举
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目前公司独立董事人数在董事会成员中占比达到三分之一,符合公司章程及相关监管要求。
本人简历具体如下:李志宏,博士研究生,教授。历任华南理工大学工商管理学院决策科学系系主任,华南理工大学工商管理学院副院长。现任华南理工大学工商管理学院教授、企业信息化与知识管理研究中心主任,广州市广百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南方电网数字电网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前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广州瑆禾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及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说明
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妨碍本人进
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
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广州广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广州广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中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2024年度,公司共召开9次董事会、5次股东大会。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出
席了任期内召开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认真履行了独立董事的义务并行使表决权,
不存在缺席、委托他人出席或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情况。对于提交
董事会决策的事项,本人均事先认真审阅会议材料;会议中,本人认真审议每个
议题,与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就公司经营状况进行面对面的沟通和交流,积极参
与讨论并提出合理化建议。此外,本人还充分利用参加董事会等机会,对公司生
产基地等进行现场调研,与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就公司经营状况进行面对面的沟
通和交流。
(一)董事会、股东大会会议出席情况
2024年,本人按照法定程序参加的董事会、股东大会情况如下:
姓名 参加董事会情况 出席股东
本年应参加次数 亲自出席次数 以通讯方式参加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大会次数
李志宏 9 9 5 0 0 2
(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出席情况
2024年,公司董事会下设的各专门委员会认真履行职责,就定期报告、内部
控制评价报告、变更会计师事务所、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
票激励事项、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薪酬考核结果、2024年事业计划等事项进行
了审查,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了专业性建议。
2024年,根据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会议6次,董事会提名
委员会召开会议1次,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会议2次,董事会战略委员会
召开会议1次。
本人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后,作为公司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
核委员会、战略委员会成员,报告期内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会议名称 应出席次数 实际出席次数 以通讯方式参加次数 委托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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