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5-03-31
股票简称:南京化纤 股票代码: 600889 编号:临2015-007
2015年公司与兰精(南京)纤维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本公司生产经营活动之需要,预计2015年度本公司与兰精(南京)纤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兰精南京)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如下:
一、预计2015全年日常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单位:万元
本公司或
关联交易类别 关联人 2015年预计金额 2014年实际额 2014年预计金额
控股公司
售水、汽、电污水 本公司 兰精南京 18500 19117 17000
收取码头使用费 本公司 兰精南京 160 161 150
购买木浆粕 本公司 兰精南京 14400 4626 10800
合计 33060 23904 27950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1、关联方基本情况
注册地:江苏省南京市六合区红山精细化工园红山大道康强路1号
法人代表:FRIEDRICH WENINGER
注册资本:6444万美元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
经营范围:开发、生产特种粘胶短纤维和差别化化学纤维(含无纺、无光、色纺),销售自产产品并提供客户咨询及售后服务
2、关联方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本公司持有兰精(南京)纤维有限公司30%的股份,本公司董事、监事出任兰精(南京)纤维有限公司董事、监事。
3、履约能力
兰精(南京)纤维有限公司依法存续且生产经营正常,经营状况良好,有较强的履约能力。
三、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交易双方每笔交易均签订购销合同,定价依据国家、地方有关价格标准,若无标准,则根据当地可比价格由双方协商确定。
四、交易目的和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兰精(南京)纤维有限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秉承诚信交易的原则,有利于双方建立稳定的原材料供应渠道,保障其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进行,可加强与双方的战略合作关系,亦能实现互惠互利之目的,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利益的情况。
五、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及事后报告程序
1、审议程序
上述交易属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在董事会审议时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
基于自身的独立判断,进行事先审议,并就上述关联交易发表独立意见;
上述关联交易所涉及的交易金额在30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净资产 5%以
上,也是在公司日常经营中持续发生的,因此,上述关联交易尚须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与上述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将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此项议案的表决权。
2、事后报告程序
(1)公司董事会在本议案批准的关联交易额度和内容的前提下,授权经营班子进行日常经营中的持续性关联交易。
(2)公司董事会根据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在下一年度股东大会上对上年度发生的持续性关联交易情况做出说明和报告。
(3)公司董事会在定期报告中对持续性关联交易执行情况进行披露。
(4)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超出上述关联交易范围的关联交易行为,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程序进行。
特此公告。
南京化纤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0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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