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3-12-31
证券代码:600884 证券简称:杉杉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3-041
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
七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七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
法》、《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章程》”)及有关法律法
规的相关规定。
(二)本次监事会会议于2013年12月23日以书面形式发出会议通知。
(三)本次监事会会议于2013年12月30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四)本次监事会会议应出席的监事5名,实际出席会议的监事5名,无
缺席会议的监事。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如下议案:
关于对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会计政策进行补充的议案。
(5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2013年5月9日,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杉杉股份”)
及其控股子公司富银融资租赁(深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银融资租赁”)
联合北京市大苑天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浙江龙游康诚物贸有限公司发起并设
立了杉杉富银商业保理有限公司,主营业务为保理业务,注册资本人民币5,000
万元,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其中杉杉股份持股比例为19%,富银融资租赁持股比
例为51%)。因公司涉及保理业务,故对公司会计政策关于 “应收款项坏账准备”
进行补充。
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关于补充会计政策事项,其审议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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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公司《章程》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对“应收款项坏账准备”的补充,
符合国家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补充后的会计政策更能合理地反映保理业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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