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中社12月18日电东方电气(600875/01072)发布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规定,对风电整机计提质量保证费用的会计估计进行变更,自2025年1月1日起,海上风电整机按照产品销售收入的6%计提,陆上风电整机按照产品销售收入的4%计提。此次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不影响公司2024年及以前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公告指出,变更前的三年中,假设运用新会计估计,2021年、2022年、2023年公司计提的质量保证费用分别减少0.82亿元、0.88亿元、0.75亿元,2024年1-9月减少0.45亿元,相应利润总额增加。公司监事会和会计师事务所均认为此次会计估计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会计准则,公允反映公司实际情况。
2024年前三季度,东方电气实现收入478.49亿元,归母净利润26.25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