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4-06-26
证券代码:600873 证券简称:梅花生物 公告编号:2014-034
梅花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相关方承诺事项及履行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证监会公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
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及西藏证监局的有关通知要求,
2014年2月12日,梅花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或“上市公
司”)就相关方承诺事项及其履行情况进行自查,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和《上海
证券报》进行了披露。(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梅花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相关方承诺事项及履行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14-008)
根据要求,公司对截至2014年6月底,相关方承诺事项及其履行情况进行
进一步梳理,并就尚在承诺期内的承诺履行情况披露如下:
1、外资股东的相关承诺
2010年7月9日,鼎晖生物及新天域生化分别出具承诺“依照中国法律法
规,严格履行作为上市公司股东应当履行的信息披露义务等法定义务,并对此承
担相应的连带责任。未来如果向第三方直接或间接转让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
份,将严格履行相应的报告、公告义务,并要求受让方出具同等的不可撤销的承
诺函(不含在二级市场通过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系统进行的股票交易的受让
方)”。
承诺期限:上述承诺主体在作为上市公司股东期间,该承诺长期有效。
履行情况:截至本公告日出具日,上述相关承诺人未出现违反承诺的情形。
2、关于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
为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孟庆山及其一致行动人出具承诺,在重组完成后,
孟庆山及其一致行动人将尽量避免与上市公司的关联交易,若有不可避免的关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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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孟庆山及其一致行动人与上市公司将依法签订协议,履行合法程序,并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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