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1994-07-30
中山火炬高新技术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800万新股招股说明书概要
重要提示
本招股说明书概要的目的是为尽可能广泛、迅速地向公众提供有关本次股票发行的简要情况。招股说明书概要本身不是发售股票的法律文件。投资人在作出认购本股票的决定之前,应先仔细阅读招股说明书全文,并以全文作为投资决定的依据。
一、释义
在本招股说明书概要中,下列词汇除非另有所指,具有如下意义:
原公司:中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总公司
本公司:中山火炬高新技术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发起人:中山火炬高新技术产业(集团)公司
中国工商银行信托投资公司
中国人民建设银行信托投资公司
中国工商银行广东省信托投资公司
中国工商银行北京市信托投资公司
中山市建设实业公司
中山市信联房地产投资公司
中山市设备租赁公司
主承销商:广东广发证券公司
原有股份:本次发行前本公司原有股东所持有的股份。
新股:本公司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
元:人民币元
二、绪言
本招股说明书概要是根据国家《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例》、《公开发行股票公司信息披露实施细则(试行)》、《股份有限公司规范意见》等有关证券管理法规、规定而编写,旨在向社会各界人士提供有关本公司之各项详细资料。发行人董事会已经审议批准本招股说明书概要,确信其中不存在任何重大遗属或者误导。各位董事愿就本招股说明书概要所载资料之完整性、确实性和准确性负共同和个别责任。
本公司此次新发行的股票,是根据本招股说明书所载明的资料申请发行的,除本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外,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末在本报股说明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招股说明书作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为方便投资者,本公司在本次新股发行期间特设咨询电话,电话号码:(0760) 596818-33,599947;联系人:盛刚平、刘国强。
三、股票发售各有关当事人
1、发行人:中山火炬高新技术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地址:广东省中山市中山火炬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法定代表人:宫玉亭
传真:596877
电话:596818(总机)
邮编:528437
经办律师:朱玉栓、唐金龙
2.会计师事务所与经办法册会计师:广州会计师事务所
地址:广州市环市东路322号西梯三搂
电话:3801481
邮编:510060
经办注册会计师:何威明,李国强
3、主承销商:广东广发证券公司
地址:广州市先烈南路23号华奉宾馆馆迎宾楼16楼
传真:(020)7789888-81617
电话:(020)7789888-81609,81610
邮编:510060
发行联系人:马庆泉、董正青
副主承销商:中国光大银行
电话:(01)3035134
联系人:刘泽猛
4、推荐人:广东广发证券公司
5、律师事务所与经办律师:北京中银律师事务所
地址:北京市西直门外高梁桥
电话:(01)8318888-1401,1402,1421。
邮编:100081
6、资产评估机构:珠海资产评估事务所
地址:珠海市香洲康宁路中心里100号之一
电话:237088,238441
邮编:519000
经办评估师:黄发南,赵炳
7、资产确认机构:广东省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
地址:广州市北京路376号
电话:332736
邮编:510030
8、股票登记机构:上海证券中央登记结算公司
地址:上海市闵行路67号
电话:(021)3566657
邮编:200080
9、分销商
深圳招商银行
电话:(0755)3362954
联系人:陈诗义
中国工商银行广东省信托投资公司
电话:(020)3360458
联系人:孔源瑛
中山证券公司
电话:(0760)322688
联系人:黎玖高
广东南方证券有限公司
联系人:谢东辉
四、发行情况
1、股票名称:“中山火炬高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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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