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0869:智慧能源关于“17智慧01”公司债券回售的公告
远东股份资讯
2019-02-01 18:00:50
  • 点赞
  • 评论
  •   ♥  收藏
  • A
    分享到:

公告日期:2019-02-02


债券代码:136317 债券简称:15智慧01

债券代码:136441 债券简称:15智慧02

债券代码:143016 债券简称:17智慧01

远东智慧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17智慧01”公司债券回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回售代码:100926

●回售简称:智慧回售

●回售价格:面值人民币100元/张(不含利息)

●回售申报期:2019年2月18日至2019年2月20日

●回售资金发放日:2019年3月11日

●债券票面利率是否调整:不调整

特别提示:

远东智慧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发行人”)于2017年3月8日发行了2017年公司债券(第一期)(以下简称“本期债券”)。根据《公开发行2017年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本期债券的回售相关条款如下:

1、债券利率及其确定方式: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为5.68%,在债券存续期的前2年固定不变,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第2年末,如发行人行使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则未被回售部分债券在其存续期限后1年的票面利率为本期债券存续期限前2年票面利率加上上调基点,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第3个计息年度票面利率固定不变;如发行人未行使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则未被回售部分债券在其存续期限第3个计息年度票面利率仍维持原票面利率不变。

2、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发行人有权决定是否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2年末上调本期债券后1年的票面利率。发行人将于本期债券存续期内第2个计息年度
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以及上调幅度的公告。若发行人未行使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则本期债券后续期限票面利率仍维持原有票面利率不变。

3、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上调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上调幅度的公告后,投资者有权选择在本期债券第2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前将其持有的本期债券全部或部分按面值回售给发行人。发行人将按照上证所和债券登记机构相关业务规则完成回售支付工作。

依据当前市场环境,公司决定本期债券第3年不调整票面利率,即“17智慧01”公司债券存续期后1年(2019年3月9日至2020年3月8日)的票面利率仍为5.68%。“17智慧01”债券持有人可按照本公告规定,在回售申报期(2019年2月18日至2019年2月20日)对其所持有的全部或部分“17智慧01”债券进行回售申报登记。债券持有人的回售申报经确认后不能撤销,相应的公司债券面值总额将被冻结交易;回售申报期不进行申报的,则视为继续持有本期债券并放弃回售选择权。

本次回售等同于“17智慧01”债券持有人于本期债券第2个计息年度付息日(2019年3月11日),以100元/张的价格卖出“17智慧01”债券,请“17智慧01”债券持有人慎重判断本次回售的风险。

按上述约定,为确保债券持有人行使回售选择权的有关工作顺利进行,公司现就本期债券回售的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期债券的基本情况

1、发行人:远东智慧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债券名称:远东智慧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公司债券(第一期)。

3、债券简称及代码:简称“17智慧01”,代码“143016”。

4、发行总额:人民币4.6亿元。

5、票面金额及发行价格:本期债券面值100元,按面值平价发行。

6、债券品种和期限: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期限为3年期,债券存续期第2年末附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及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7、债券利率及其确定方式: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为5.68%,在债券存续期的前2年固定不变,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第2年末,如发行人行使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则未被回售部分债券在其存续期限后1年的票面利率为本期债券存续期限前2年票面利率
使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则未被回售部分债券在其存续期限第3个计息年度票面利率仍维持原票面利率不变。

8、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发行人有权决定是否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2年末上调本期债券后1年的票面利率。发行人将于本期债券存续期内第2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前的第20个交易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关于是否上调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以及上调幅度的公告。若发行人未行使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则本期债券后续期限票面利率仍维持原有票面利率不变。

9、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上调本期债券票面利……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