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8-03-30
证券代码:600869 股票简称:智慧能源 编号:临2018-028
债券代码:136317 债券简称:15智慧01
债券代码:136441 债券简称:15智慧02
债券代码:143016 债券简称:17智慧01
远东智慧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公司债券(第一期)2018年付息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债权登记日:2018年4月4日
●债券付息日:2018年4月9日
远东智慧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4月5日发行的远东
智慧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公司债券(第一期)(以下简称“本期债券”)将于2018
年4月9日开始支付自2017年4月5日至2018年4月4日期间的利息。根据《远东
智慧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第一期)》有关条款的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期债券的基本情况
1、债券名称:远东智慧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公司债券(第一期)
2、债券简称及代码:15智慧01,代码136317。
3、发行人:远东智慧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4、发行总额:人民币8亿元。
5、债券期限: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期限为5年期,债券存续期第3年末附发行
人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及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6、债券利率: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为4.80%,本期债券存续期前3年的票面利率
固定不变。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第3年末,如发行人行使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未被
回售部分债券在债券存续期后2年的票面利率为债券存续期前3年票面利率加上上调
基点,在债券存续期后2年执行新利率;若发行人未行使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未被
回售部分债券在债券存续期后2年票面利率仍维持原有票面利率不变。本期债券采用
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发行人按照登记机构相关业务规则将到期的利息/或本金足额划入登记机构指定的银行账户后,不再另计利息。
7、债券发行批准机关及文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于2016年2月23日签发的《关于核准远东智慧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327号)
8、债券形式:实名制记账式。
9、起息日:2016年4月5日。
10、付息日:本期债券的付息日期为2017年至2021年每年的4月5日。若投资
者放弃回售选择权,本期债券的付息日则为2017年至2021年每年的4月5日;若投
资者部分或全部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回售部分债券的付息日为2017年至2019年每年
的4月5日;未回售部分债券的付息日为2017年至2021年每年的4月5日。如遇法
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不另计息。
11、兑付日:本期债券兑付日为2021年4月5日。若投资者行使回售权,则其
回售部分债券的兑付日为2019年4月5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
后的第1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不另计息。
12、信用级别:根据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综合评定,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AA,
本期债券的信用评级为AA。
13、上市时间和地点:本期债券于2016年4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二、本次付息方案
根据《远东智慧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5年公司债券(第一期)票面利率
公告》(公告编号:临2016-036),本期债券的票面利率为4.80%,每手“15智慧01”
(面值人民币1,000元)实际派发利息为人民币48.00元(含税)。
三、本次付息债权登记日和付息日
1、本次债权登记日:2018年4月4日
2、本次债券付息日:2018年4月9日
四、付息对象
本次付息对象为截止2018年4月4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
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15智慧01”持有人。
五、付息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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