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5-11-14
通化东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评估机构独立性、假设前提公允性、评估定价公允性的独立意见
通化东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用途之一为认购华广生技股份有限公司17.79%私募股权,公司已聘请的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评估机构对华广生技股份有限公司进行了评估,独立董事就评估机构相关情况发表意见如下:
1、本次聘用的评估机构北方亚事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与公司、华广生技股份有限公司无关联关系,不存在现实的及预期的利益关系。该评估机构在本次评估工作中保持了充分的独立性。
2、本次评估的假设前提按照国家有关法律和规定执行,符合评估对象的实际情况。评估机构运用的评估方法符合相关规定,评估公式和评估参数的选用稳健;评估方法和评估目的具有相关性。
3、本次评估涉及的未来收益的预测是建立在历史绩效分析、行业竞争状况分析、未来市场需求等基础上,未来收益预测具备谨慎性。
4、本次资产定价合理,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没有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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