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9-03-29
独立董事对公司关联方资金往来及对外担保情况的
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号)和《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的要求,我们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对银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对外担保、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进行了认真的检查核实,现对有关情况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能够认真贯彻执行《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号)和《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的相关规定,公司有明确的股东大会、董事会对担保事项的审批权限以及决策审批程序。
2018年度公司发生的担保情况如下表(单位:万元)
担保对象 发生日期 担保 担保 担保日期 与公司的关系
(协议签署日) 金额 类型
淄博银座商城 2018-11-21 5,000 2018-11-21~2019-11-20
有限责任公司 连带 公司100%控
责任 制的子公司
滨州银座商城 2018-12-26 2,860 保证 2018-12-26~2019-12-20
有限公司
报告期内对子公司担保发生额合计 7,860
报告期末对子公司担保余额合计 63,160
截止2018年12月31日,公司担保累计金额为63,160万元,且均是为上市公司100%控制的子公司担保;公司及公司全资或控股子公司无对外担保,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及违规担保的情况。
2018年度,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资金往来均为经营性资金往来,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等违规情况。
独立董事:梁仕念 刘冰
2019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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