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3-12-13
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待经公司 2023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目 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三章 股份
第一节 股份发行
第二节 股份增减和回购
第三节 股份转让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大会
第一节 股东
第二节 股东大会的一般规定
第三节 股东大会的召集
第四节 股东大会的提案与通知
第五节 股东大会的召开
第六节 股东大会的表决和决议
第五章 董事会
第一节 董事
第二节 独立董事
第三节 董事会
第四节 董事会专业委员会
第五节 董事会秘书
第六章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七章 监事会
第一节 监事
第二节 监事会
第八章 共产党组织
第九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第一节 财务会计制度
第二节 内部审计
第三节 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
第十章 通知与公告
第一节 通知
第二节 公告
第十一章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
第一节 合并、分立、增资和减资
第二节 解散和清算
第十二章 修改章程
第十三章 附则
公 司 章 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
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国共产党章程》(以下简称《党章》)和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公司经黑龙江省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 1992 年 12 月 10 日黑体
改[1992]476 号文件批准,由齐齐哈尔钢厂作为独家发起人,以定向募集方式设立。公司在哈尔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230100606102976R。
公司原注册名称为:黑龙江省北满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由于
公司实施了 2002 年 3 月 16 日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重大资产重
组方案,公司主业已发生变化,由特殊钢生产变为公路桥梁施工,因此变更公司名称为: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条 公司于 1994 年 1 月 5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批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
股 6000 万股,并于 1994 年 4 月 4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Long Jian Road & Bridge Co.,Ltd.
第五条 公司住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长江路 368 号。
邮政编码:150090。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014777546 元(壹拾亿壹仟
肆佰柒拾柒万柒仟伍佰肆拾陆圆整)。
公司因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而导致注册资本总额变更的,可以在股东大会通过同意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决议后,再就因此而需要修改公司章程的事项通过一项决议,并说明授权董事会具体办理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手续。
第七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条 根据《党章》规定,公司设立中国共产党的组织,
党委发挥领导作用。公司建立党的工作机构,配备足够数量的党务工作人员,保障党组织的工作经费。
第九条 公司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十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所认购的股
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十一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
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
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二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副总经
理、董事会秘书、总会计师、总工程师、总经济师、总法律顾问。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经营范围
第十三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以强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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