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你好董秘,请问配售股票购买的资产巨额亏损,控股股东
上汽集团还有回购注销本公司股票的义务吗?公司有剥离亏损资产的权利吗? 【答】
动力新科:尊敬的投资者,您好,感谢您的关注。公司于2021年实施完成了重大资产重组,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工作中,公司与业绩承诺方签署了《盈利预测补偿协议》和《盈利预测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以下简称“补偿协议”),并约定了2021年-2023年期间业绩承诺资产【指上汽红岩61.48%股权(以下简称:业绩承诺资产1)和上菲红30.00%股权(以下简称:业绩承诺资产2)】如未能完成承诺业绩等情况下,业绩承诺方将对公司进行业绩补偿,并以该项业绩承诺资产的交易价格为补偿上限。详见2021年7月10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修订稿)等公告。2021年度,业绩承诺方对业绩承诺资产2021年度的业绩承诺已完成,无需承担业绩补偿义务。2022年受经济增速下行、工程开工率不足、柴油价格长期偏高、物流受限等多重超预期的不利因素叠加影响,重卡行业需求断崖式下滑,上汽红岩61.48%股权(业绩承诺资产1)的2022年度业绩承诺未完成,根据补偿协议的约定,业绩承诺方需对公司进行业绩补偿。同时,由于业绩承诺方对业绩承诺资产1的2022年度业绩补偿已达补偿上限,故上述业绩补偿实施完成后,业绩承诺方对业绩承诺资产1在2023年度不会再新增业绩补偿。公司已于2023年完成了上述与业绩承诺方(即控股股东上汽集团)的有关业绩补偿及股份回购注销相关工作,业绩承诺方对相关业绩承诺资产在2024年及以后年度将不会再有其他业绩补偿责任。相关事项详见公司2023年3月31日、2023年7月22日、2023年9月2日、2024年3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关于业绩补偿方案暨拟回购并注销股份的公告》、《关于回购并注销业绩补偿股份实施公告》、《关于公司变更注册资本和修订<公司章程>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关于2023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公告》等公告。公司提醒投资者,涉及公司的重大信息以《上海证券报》、香港《文汇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分析,注意投资风险。¶¶2024-07-17 17:17: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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