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7-03-04
董事会预算与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汇总报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按照公司董事会预算与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董事会预算与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程序,公司董事会预算与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职的原则,在2016年履行了以下工作职责:
一、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相关规定,董事会预算与审计委员会对公司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发表意见如下:
1、公司与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行为遵循市场公允原则,关联交易价格合理,体现了公平、公正、公开原则,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的经营和发展。
2、同意将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
议。
二、关于公司2016年度报告审计工作的情况
(一)2016年度召开了四次会议
1、2016年12月5日召开通讯会议,一是审核通过了《2016年度年报审计
计划》,与负责公司年度审计工作的中汇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协商确定了公司2016年度财务审计工作的时间安排;二是审核通过了《2016年度内控审计计划》。与注册会计师就内控审计的时间安排、审计范围、内控关注重点、公司及下属各分子公司的内控审计执行工作类型进行沟通,同意该内控审计计划。
2、2017年1月4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审核了公司初步编制的2016年
度财务会计报表,对报表的内容和重要事项发表了各自意见和建议。
3、2017年2月4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审阅中汇会计师事务所与治理层
沟通的《与治理层沟通》书面资料。听取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对2016年度审计工
作进展情况的汇报,以及会计师与管理层对整体经营情况沟通的情况。督促会计师事务所按照所商定的时间安排推进工工作。预算与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内控措施积极有效,对风险把控比较谨慎,贷款类资产损失准备计提合理,较好地维护了股东利益。年审会计师在审计过程中,较为全面地关注了公司的重要事项,审计工作细致严谨,有助于股东全面了解公司经营情况。
4、2017年3月1日,公司董事会预算与审计委员会召开2015年年度会议,
表决通过了《公司2016年度财务报告》、《关于聘任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为公司2017年度审计机构的提议》、《关于对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从事2016年度审计工作的总结报告》,《关于公司2017年度关联交易
计划的议案》,审核了《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认为内控审计机构出具的公司2016 年内控审计结论符合公司的实际。一致同意将以上议案提交公司八届十四次董事会审议。
(二) 董事会预算与审计委员会意见
董事会预算与审计委认真审核了公司2016年度财务会计报表和2016年审计
报告,认为公司已按会计准则、会计核算制度的要求进行了会计核算和决算,对相关交易均如实地进行了记录。年度审计会计师经过正常的审计程序后出具的公司2016年度审计报告较完整,相关交易均如实地进行了记录,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公司2016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和2016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出具的审计结论符合公司的情况。
三、关于公司2016年度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情况
2016年,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16年度的内部控制进行了审计,并
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认为公司于2016年12月31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
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董事会预算与审计委员会审阅了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并就内部控制审计事宜与外部审计机构进行了认真沟通,未发现公司存在内部控制设计或执行方面的重大的缺陷。公司董事会预算与审计委员认为:内控审计机构出具的公司2016年内控审计结论符合公司的实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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