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19年年报中对有关枣庄银行的向关联方提供担保共9.8亿元,年报称债权转移至高新城建,但是18年的裁判文书公告出债权转移证据不足,请问这个债权转移事项是否属实?通过什么方式实现的债权转移? 【答】
济南高新:您好!详情请见公司2020年8月22日披露的2020年半年度报告“重大事项”部分。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有关公司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谢谢!¶¶2021-02-10 11:56: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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